广东最终温和立法 禁食未经检疫的野生动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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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5日23:49 新华网 | ||||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广州7月25日电(记者王攀) 在经历了一场激烈的听证会、一场专家论证会和长达两个月的反复讨论和修改后,25日下午,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以53票赞成,11票弃权,通过了《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在该条例中,曾引发巨大争议的“公民应不吃野生动物”这一条款最终被改定为“公民应摒弃吃野生动物的习俗,不吃法律法规保护、容易传播疾 该条例是今年1月由广东省政府提交给广东省人大审议的,原本没有有关野生动物的内容。在今年5月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因为非典型肺炎疫情的影响,有代表提出增加“不吃野生动物”这一条款,应通过立法得以贯彻。但是,当该条例的草案在报纸、网站和电视上公布以后,这一条款在当地引起了巨大的争议,广东省人大为此还在7月初专门举行了一场立法听证会和一次专家论证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焕新说,在这两次会议上,人们基本上都赞成就这一问题立法,但对该条款的立法范围、立法目的和法律的可操作性等问题意见分歧很大,争论激烈。(完)(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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