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红色通缉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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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18日15:02 世界新闻报 | ||
王嵎生 这是发生在九十年代的事情了。当时我正在哥伦比亚当大使。一天上午,我的礼宾秘书告诉我:哥伦比亚安全局来电话,说昨天有一个名叫桑继辉的中国公民进入哥伦比亚,从其姓名、指纹和长相等情况来看,很可能就是国际刑警“红色通缉令”通缉的经济罪犯桑继辉本人,特向我通报,并要求我配合查证。 国内的有关方面可能没有想到,桑继辉居然会跑到遥远的哥伦比亚来,也可能没有想到哥方安全部门会找到我驻哥使馆进行询问,所以国内并没有通报我们使馆。经我们查询,我公安部迅速复告,桑继辉曾是我国在中东地区某公司的翻译,数月前携带10万美金逃跑,国际刑警根据我国有关部门要求已发出“红色通辑令”,希望我做好驻在国工作,务必把桑继辉缉拿归案。 事不宜迟,经过我使馆交涉,哥安全局答应一定帮忙,并表示这也是他们应承担的国际义务。但又向我们解释说,根据哥伦比亚法律,他们还需要一些技术性查证,暂时不能逮捕桑继辉,只能监视。经过跟踪,桑继辉自到了哥伦比亚后,伪装成商人,同几个不明真相的华侨混在一起,整天花天酒地,一会儿在首都波哥大,一会儿又窜到海边,有时跑到边境山城,有时又跑到厄瓜多尔或者委内瑞拉。这可忙坏了哥伦比亚安全局,他们专门派了两名有经验的一男一女安全人员扮成一对恋人进行跟踪监视,并随时向总部报告。 经过两个星期的详细查证,哥伦比亚方面认为证据确凿,可以对桑继辉实施逮捕。当桑继辉再次回到波哥大时,哥安全部门依法将他逮捕并立即通知了我使馆。按照哥伦比亚的法律,对犯罪人的拘留时间不能超过48小时,所以,哥方必需要在24小时之内将桑继辉交给我使馆处理,否则只能将他驱逐出境。这一下可给我出了一个大难题:如果同意交给我们,我们使馆如何能看管得了,更重要的是,哥伦比亚同中国没有直航,如何才能把桑继辉押送回国?如果使馆不同意接收,桑继辉很可能被驱逐出境后又逃之夭夭。我曾试图要求哥伦比亚方面把桑继辉直接押送北京交给中国公安部门处理,但哥伦比亚安全局局长玛沙不同意。于是,我只好采取外交行动,紧急照会哥方有关人员,并写信给哥伦比亚安全局局长玛沙,表示使馆正在同国内公安部门联系交接事宜,预计很快会有答复,要求此前先不要采取行动,重申希望哥伦比亚派人把桑继辉押送北京。说实话,对于这一外交行动是否能产生预期的效果,我心里并没有把握。为了稳妥起见,还需要有个“保险系数”,就是需要一个有影响的人物从中帮忙。 巧的是,当天晚上我原定宴请哥伦比亚国防部部长波特罗上将,我的夫人同波特罗的姨妈是好友,来往频繁。波特罗的姨妈告诉我们:波特罗同玛沙局长关系非同一般,或许波特罗可以帮上中国的这个忙。于是,我在晚宴中趁机向波特罗谈起了这件事,说明了问题症结所在,并提出一个方案:请哥方派一名得力保安人员与我馆一名外交官共同押送桑继辉到北京。我恳请波特罗帮我们与玛沙局长交涉此事,波特罗当即答应帮忙,并承诺次日就去找玛沙局长谈此事。第二天早上9时,我的电话就响个不停,哥伦比亚安全局的一位官员在电话里说,玛沙局长同意派一个有经验的安全官员同中国官员一起押送桑继辉,一路负责到北京。我在电话中表示了中方的感谢,并迅速派人办理了有关手续。看来,波特罗将军起到的作用还真不小。 次日下午我们把桑继辉押到机场。登机前,哥伦比亚的安全官给桑继辉带上手铐,又把手铐的另一端铐在自已的手腕上,动作非常熟练,就像电影里表现的一般。他向我们解释说,这是工作需要和制度,他必须这样做。此时,我看到桑继辉掉下了眼泪。原来桑继辉的父亲是某个县的公安局长,小时候,他常看到父亲铐别人,没想到现在自己被铐了。 我后来才得知,国际刑警发出的“红色通缉令”具有很大威力,对通缉的经济犯罪分子,国际刑警组织各成员都有义务帮助缉拿。桑继辉出逃期间,曾在中东、东南亚游荡了一阵子,后经过美国到了南美,他原以为万事大吉,可以长期逍遥法外了。万万没想到,哥伦比亚安全部门会发现他,而且使他很快落入法网。 由于“红色通缉令”的威力,也由于哥伦比亚朋友的友好合作,认真办案,负责到底,以及途经巴黎时法国警方的配合,桑继辉终于被顺利地押送北京归案。在北京,我国公安部门热情款待了这位哥伦比亚的警官,经过二三十个小时同犯人连铐飞行,疲劳是可想而知的。但这位警官仍是笑容满面,一再表明这是他应该做的事情,最后,他只收下我方赠送的一套中国绣花睡衣作为执行“红色通辑令”和到过北京的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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