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各省查处抗击非典违规违纪党员干部一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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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15日13:29 新华网 | ||||
广东省查处一批抗"非典"不力的干部人员 新华网广东频道广州5月15日电(记者 王攀) 广东省纪委14日宣布,截至5月13日,广东省纪检监察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已严肃查处了5起在防治“非典”工作中的党员干部违纪案件,已分别给予其中4名责任人行政开除、撤职或降级处分,另有2名卫生院院长正被立案审查。 今年2月11日,汕头市原达濠区卫生院浔洄门诊部负责人谢某利用预防“非典”机会,谎称接到上级通知要打预防针,擅自给浔洄居委两所幼儿园的166名幼儿及6名成人注射干扰素,导致80多名儿童出现头晕、呕吐、发热等不适症状。谢某受到行政降级处分,并扣发本年度奖金,调离现工作岗位,停止诊疗活动时间半年。 4月23日中午,雷州市白沙镇卫生院组织接诊一名发高烧病人,当班护士林汝华怕被传染擅自离开卫生院,直到下班时才返回。该病人后被确诊患流感。林汝华因擅离职守、临危退缩被开除公职。 梅州市五华县转水镇卫生院以梅州市疾病控制中心的名义,在下发的《流感疫苗接种通知》中,添加进流感疫苗对“非典”有预防作用的内容误导群众,并加价10%收取疫苗接种费。卫生院两名副院长刁世擎、钟汉洪因此被撤销行政职务,防疫组组长叶某、会计谢某也分别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 惠州市大亚湾开发区霞涌医院院长曾某对防治“非典”工作不够重视,该院至4月30日仍未按要求设立“隔离室”和配置医务人员个人防护用品,经上级督促后设立的“隔离室”和配置的用品仍未达标;同时,曾某还出于为单位增收目的,擅自提高过氧乙酸溶液价格对外销售。 此外,中山市政法机关还破获了一宗利用“非典”诈骗钱财的案件;茂名市严惩两家发“非典”财的不法商家,共罚没人民币4万多元。 广东省纪委、省监察厅已发出了紧急通知,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及纪检监察机关把防治“非典”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凡擅离职守、临危退缩的,共产党员一律开除党籍,公务员一律开除公职;通知还对严格疫情报告制度、严格实行首诊责任制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安徽省纪委通报防非违规违纪案件 13日,省纪委、省监察厅向全省通报了5起在防治非典工作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违规违纪典型案件。 4月21日,患者周某某从北京返回合肥后出现干咳、气急、低热等症状,23日到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急诊内科就诊,接诊的该科主治医师刘镜泉在检查、开药后仅作门诊随访处理,未按省卫生厅和该院关于非典防治工作的有关规定处置上报,对非典患者周某某的漏诊负有一定责任。24日,周某某再次到该科就诊,此次接诊的副主任医师周登川也在开药后作出门诊随访处理,给非典防治工作带来了很大隐患,对漏诊负有直接责任,属玩忽职守行为。负责主持该科工作的副主任张健对非典防治工作督促不力,对该科漏报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经省纪委等单位研究,并报省纪委常委会同意,该院党委决定:给予周登川开除留用处分,给予刘镜泉行政记过处分,给予张健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的还有淮南市潘集镇机关干部孙大文和陈侠在非典防治工作中擅离岗位案,肥西县花岗镇中心卫生院护士鹿俊、医生万明不服从非典防治工作安排案等四起典型案件。 据统计,截至5月12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非典防治工作中的违规违纪案件115件,涉及违规违纪人员223人,其中党员干部213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10人。 通报指出,各地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及医务工作者务必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始终把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切实履行好各自的职责,绝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新华网安徽频道/新安晚报) 湖北46名党员因抗非典不力受严处 新华网湖北频道5月15日电 昨日,省纪委再次通报一批非典防治工作违纪案件。至昨日,全省已有46名党员干部因擅离职守、造谣惑众等受到严处。 阳新县荆头山农场社保中心主任明某未经批准,擅自离岗到城关办私事,受到免职处理。天门市九真中学教师吴某造谣惑众,受到记大过处分。荆州市沙市区岑河镇卫生院按要求购回一批消毒药品,药库负责人范某经院党支部副书记周某同意,违规加价出售,周、范被行政记大过。 武汉市黄陂区王家河镇委办公室副主任彭某、杜某,报送防非典信息不及时,被通报批评。孝感市一医院接诊疑似病人陈某时,没有及时登记上报,导致陈外流,该院发热门诊主任丁某、主治医师孙某分别被记过、记大过。 阳新县三溪镇卫生院发热门诊和隔离室未消毒,医务人员未穿隔离服,院长袁某被行政免职。咸丰县丁寨乡卫生院院长魏某、副院长魏某、干部向某,不执行防非典工作部署,分别受到记过、记大过处分。阳新县白沙镇驻韩家山村干部马某,红安县高桥镇董冲茶场场长、党支部书记江某,仙桃市郭河镇新台村党支部书记刘某,天门市小板镇艾台村党支部书记、主任艾某等人,因对从重点疫区返乡人员不登记、不报告、不隔离等原因受到处理。(稿件来源:楚天都市报) 四川省纪委、省监察厅通报违纪违规案例 这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也是一场不同寻常的考试。在非典肆虐的“考场”内,有的人义无返顾、一往无前;另有一些人却交出了不合格的答卷。省纪委、省监察厅昨(14)日通报的成都、宜宾、南充、广元、资阳5市查处的9起违纪违规案例,就是后者的代表。 加价销售 牟取暴利 案例一:4月25日和28日,南充市卫生防疫站消杀灭科分别以10元/公斤、11.5元/公斤的价格购进消毒用漂粉精2000公斤。经站长白体君、分管副站长蒋北平同意,该科以60元/公斤的价格对外销售,盈利3342元。4月27日,该科副科长张芹与本科人员商定,将进价为62.5元/桶的过氧乙酸提价到120元/桶出售,次日再次提价到150元/桶出售,两次累计销售77桶、盈利6367.5元。处罚:南充市纪委、监察局决定,给予白体君撤销市卫生防疫站站长、党总支委员职务处分;给予蒋北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建议免去其卫生防疫站副站长职务。由市卫生防疫站给予张芹撤销消杀灭科副科长职务处分,由市物价局对该站罚款1.5万元。案例二:4月24日、26日,成都市成华区龙潭乡爱卫办分别以8.30元/袋、9元/袋的价格购进消毒剂1320袋,在4月28日至5月2日期间以15元/袋、10元/袋的价格出售,盈利834元。处罚:成华区纪委、监察局决定,给予龙潭乡爱卫办主任范时琼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建议免去其乡爱卫办主任职务;给予龙潭乡政府分管副乡长李泽美党内警告处分;责令龙潭乡党委、乡政府写出书面检查;责令龙潭乡爱卫办如数清退加价多收的药款,并向群众公示清退情况。 措施不力敷衍塞责 案例一:4月29日,交通银行成都盐道街支行行长陶毅素无视防治非典型肺炎属地化管理原则,不配合辖区检查,拒不填写防治非典型肺炎的情况报表。处罚:经交行成都分行纪委查实,陶毅素被免去行长职务。 案例二:4月26日,宜宾县双谊乡卫生院对一体温达摄氏39.3度的深圳返乡民工进行留验观察治疗期间,由于监管不力,致使该民工偷偷离院回家、脱离监控。 处罚:经宜宾县纪委、监察局和宜宾市卫生局查实,该院院长陈光建被免去院长职务,双谊乡党委、政府写出书面检查,并在全县通报批评。 案例三:4月26日,宜宾县柏溪镇解放村80多名学生和少数村民阻挠县医院及县中心留验站在其境内建非典型肺炎留验站。 处罚:经县纪委、监察局等单位组成的督导组查实,解放村小学校长杨少金被免去校长职务,该片区学校校长舒通引咎辞职。宜宾县委、县政府对该村党支部、村委会给予通报批评。案例四:5月1日,广元市元坝区砖灰村群众强行阻挠区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指挥部在其境内设置留观隔离区,区政府领导组织区级有关部门及镇、村、社干部做疏导工作。在群众思想尚未做通,矛盾十分突出,事态还在扩大的情况下,该村村委会主任韩永发不假而去,擅自离开工作现场,次日下午4时左右才返回。处罚:元坝区纪委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 不守纪律干扰工作 案例一:5月1日,安岳县纪委、监察局防治非典型肺炎督查组在抽查中发现,华严镇党委委员胡理贵值班不到岗,镇政府值班员刘永权邀约镇财政所会计姚洪元、初级中学教师漆建国在值班室打牌赌博。处罚:县纪委、监察局决定给予胡理贵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刘永权记大过处分,并扣发胡、刘二人2003年度奖励工资;给予姚洪元行政记过处分;给予漆建国记过处分。案例二:高县嘉乐镇两河村支部书记刘天忠未按要求每天报告外出及返乡人员情况。 处罚:镇纪委决定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案例三:新津县华润学校教师张俊芳4月21日擅离学校(在县内活动),24日回校上班后编造谎言称自己刚从深圳回来,造成该校师生紧张,干扰了正常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处罚: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四川在线/记者 胡敏) 山西霍州医院院长因拒收“非典”疑似病人被撤职 新华网太原5月15日电(记者 丁若亭) 山西省霍州市纪检委、监察委日前决定,对拒绝接收“非典”疑似病人并擅自转移至其他地区的霍州市人民医院院长王前进给予党内留察一年和行政撤职处分;给予霍州市卫生局局长阎建民行政记过处分。 5月3日至5日,来自汾西县僧念镇的四川籍民工陈消贵感觉自己有发热症状,到防治非典型肺炎定点救治医院霍州市人民医院检查。据医院发热门诊负责人王光亮介绍,患者就诊时体温在39摄氏度以上,且有肌肉酸疼、乏力等症状,当日对患者实行门诊留观,后患者自行离开。5月5日,患者体温上升至39.8摄氏度,有咳嗽、呼吸气粗等症状,且胸片显示右下肺片状高密度阴影。 随后王光亮打电话请示院长王前进,建议转隔离病房治疗。王前进答复:患者可继续在发热门诊观察治疗,尽量不要收住隔离病房,目前不考虑其为“非典”疑似病人。随后王前进亲自安排本院救护车将患者送至汾西县人民医院大门口,并一走了之,患者在医院门口滞留20分钟无人理会。 5月6日事情暴露后,院长王前进要求发热门诊负责人王光亮主动承担责任,承认患者是由王光亮决定送走的,与院长本人无关。并交待王光亮在报告中说是患者自己要走的,同时把胸片结果“右下肺高密度阴影”中的“高”字去掉。此外,直到5月7日,这家医院对送走患者的两名救护车司机未作任何检查,未采取相应监管措施,仍然照常上班。 由于医院未对患者进行及时留院观察,致使患者在发热后仍然自由活动,并可能对其接触的人群造成传染。目前,汾西县已经对患者打工的煤矿和在县城接触的71人进行隔离。 霍州市纪检委、监察委认为,市卫生局作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在防治“非典”工作中担负着防御、救治及控制等重要任务,但监督检查不力,没有严格实行发热病人“零报告”制度,市卫生局局长阎建民也应负重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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