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卫生部门酝酿护工培训、管理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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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14日01:43 新闻晨报 | ||||
晨报讯护工和病人陪护不是一回事。昨天,记者从上海市卫生局医政处获悉,有关护工管理办法的草案已经初步拟定,将明确界定护工的定义、职责、年龄、培训、收费等问题。有关人员称,由于近期集中精力防非典而使这项工作搁置下来,不久相关管理办法就会出台。 近两年中,上海医院的护士紧张,只能管到打针发药等基础护理,而对病人的生活护 据悉,国外将护工分为三等,高级护理人员、治疗护士、助理护士。其中,助理护士主要担当生活护理的工作,相当于我们现在的护工。医政处有关人员透露,今后出台的管理办法中将会明确护工是指经过专业培训、具有基本护理操作技能的人员,并由医院统一管理。(记者陈里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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