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防范“非典”不能区别对待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11日04:32 北京晨报 | ||||
读者提问:我是住在某单位宿舍里,这两天小区发了通知:要求在该单位宿舍租住和借住的外单位人员于本月12日之前搬出。他们有权这样做吗? 晨报回答: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行政法学者马怀德说,该单位在防“非典”的非常时期,为了便于管理作出此举可以理解。但是,不论从《传染病防治法》还是从政府的有关防治政策看,这一行为都是不合理的。因为防治“非典”传染是全社会的工作,社区居委会等管理部门应该对社区内所有人采取保护,提供防护服务,而不能以本地人与外地人、所有人与承租人为标准进行划线,区别对待。
订短信头条新闻 让您第一时间掌握非典最新疫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