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境外无偿援助抗非典物资免征进口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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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09日23:43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北京5月9日电 海关总署日前发布公告称,经国务院批准,境外无偿捐赠的直接用于防治“非典”的物资免征进口税。 海关规定,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捐赠进口的物资,进口人持凭捐赠的有关证明(含进口物资清单和物资分配清单)到所在地直属海关办理免税手续;其他无偿捐赠进口的物资分为两类:对用于防治非典型肺炎的药品、防护用品、诊断设备、治疗和监护设备,由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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