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调整5月份车辆产品申报、审查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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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09日18:08 人民网 | ||||
近期以来,我国部分地区发生非典型肺炎疫情,为了避免人员大量流动,防止疫情扩散,同时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政策司对5月份车辆产品申报、审查工作做相应调整。 一、企业于5月20日之前将申报材料报到北京,申报材料内容仍按原有关规定,报送材料一律采用邮局寄送(特快专递或挂号)或E-mail方式,禁止派人送材料到北京。 邮寄地址:北京市宣武区莲花池东路102号天莲大厦四层402室;邮政编码:100055。 若采用E-mail方式传送,企业应传送申报材料中原申报软盘所包含的内容(格式及内容仍按原有关规定,文件中还应包含申报产品汇总表有关内容),材料需经WinZip或WinRAR压缩后再发送,E-mail地址:gonggao@catarc.com.cn。 二、请各检测机构传送承检产品的检验报告,以及包括此批受检企业名称、产品型号及检验报告编号等信息的汇总表,检验机构负责传送的材料一律采用WinWord格式,E-mail地址同上。 三、5月份车辆产品审查将采取分散审查,具体审查方式及时间另行通知。(发展改革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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