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确定首批13所非典集中收治医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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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03日17:26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 为健全全省非典医疗救治体系,加强组织管理,省卫生厅决定对非典病人实行集中收治。要求全省13个市都要在定点医院中选择一所医院作为首批集中收治医院,集中收治医院应全部腾空,作为收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专用医院,不得同时收治其他病例。附全省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首批集中收治医院名单: 南京市:南京市第二医院;无锡市:无锡市第五人民医院;徐州市:徐州市传染病医 省卫生厅强调,集中收治是原则,定点医院是基础,首批医院是顺序。第二批集中收治医院应视疫情状况提前作好相应准备,启动时报省卫生厅备案。涉外医院按原公布的定点医院执行。(卫防孔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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