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药品监督局紧急通知:药店不得无故停业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02日09:25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 (记者 郝毅敏)北京市药品监督局昨天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全市各药品零售企业在防治非典期间不得无故擅自停业,如需停业必须办理相关手续,否则将取消其经营资格。 通知要求,各药品零售企业要以大局为重,如确有店员感染等特殊原因需要停业的,需报经辖区内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由分局局长审批后方可停业。据药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北京市防治非典的战役已进入攻坚阶段,药品和医疗器械需求量激增,五一节日期间,为了
订短信头条新闻 让您第一时间掌握非典最新疫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