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物价局通报价格违法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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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01日15:17 人民网 | ||||
人民网兰州5月1日电 记者王方杰报道:今日,记者从甘肃省物价局获悉,甘肃自发现“非典”病例以来,一些经营单位不执行政府定价、指导价和进销差率等价格监控措施,高价销售防“非典”药品和相关商品,严重违反价格法律法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被物价部门依法查处。 据介绍,被通报的经营单位有高价销售胸腺肽的甘肃世纪大药房二分店、超规定差率 甘肃省物价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当您的价格权益受到侵害时,请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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