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劳动保障厅:不得借非典炒员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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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30日09:41 金羊网-新快报 | |||
新快报讯(记者王琳 实习生区婉君 通讯员张祥) 从即日起,任何企业单位均不得与非典患者或疑似患者解除劳动关系,这是记者昨日从省劳动保障厅获悉的。 据悉,劳动部门日前明确规定,任何企业单位均不得与非典患者或疑似患者解除劳动关系,不得采取放长假、回乡治疗等方式将患者推向社会,不得大范围疏散民工。而对个别因故返乡的民工,要事先进行健康检查,并及时通知原籍地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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