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击非典公民建议:抗非典须配套特殊经济政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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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29日07:12 中国青年报 | ||||
浙江鲁宁 对举国上下抗“非典”的最终结果,我一点也不怀疑。高层迄今为抗“非典”出台的一系列政策与举措无疑都是极具针对性的。在基层采访观察发现,抗“非典”还亟须有一些特殊的经济政策配套。譬如,即刻考虑“非典”时期三产税负的临时调整;又譬如,对某些“非典”疫情高发地区临时停产、压产企业外来民工的基本生活适当补贴,以减少因其返乡 眼下,“非典”对经济与社会所造成的冲击,主要还局限于旅游、会展、娱乐、餐饮、宾馆、商贸、文化消费、交通、生产资料类及日用性工业产品的批发市场交易上。为减少交叉感染的机会,以上三产范畴内的许多行业,经营的品种、时间、内容均已受到行政性干预。 非常时期采取非常对策,绝对有必要。但也必须实事求是地看到,上述行业中,除少数行业(譬如铁路、航空、会展等)中仍有规模较大的国有企业参与市场竞争外,多数行业内的市场经营主体是民营企业。而在县以下,上述经营主体往往又以个体为主,其中不乏大量的下岗后自谋职业人员。整个三产行业因“非典”而受到冲击,主要反映为从业人员的收入受到影响。 收入减少缘自天灾,道理上怪不得政府。但政府有必要临时调整税负,使从事三产服务业(垄断类服务行业除外)的劳动者尤其是其中的社会弱势群体所遭受的收入损失控制在一个合理的范围之内。 这样做,有其逻辑上的充分理由:整个三产服务业内的支付手段以现金为主,为了控制税源,政府对其中的绝大多数经营单位实行月度包税。当因天灾而发生经营萎缩时,政府若继续按先前核定的基数包税,经营者为减少损失势必大量裁减员工,而首当其冲者又恰好是外来民工。在“非典”疫情严重之地区,这等于把大量可能感染SARS病毒的人群推向了社会。 尽管报上没有明说,但许多有“经验”的读者还是从语音欠详的新闻语言中悟出,在一些“非典”疫情严重的地区,部分企业特别是建筑企业的施工工地已经出现临时性停工。这些由外来民工扛大头的建筑企业内,劳动报酬按天计账,民工报酬通常要在工程项目告一段落后才能集中发放(其中还有大量欠薪现象)。平日间,民工由包工头雇人安排“集体伙食”,民工结算报酬时统一扣除。换个角度讲,许多民工平时手头没有多少零用钱。工地一旦停工,包工头走了,民工的一日三餐就成了大问题。无奈之下,民工也只能三十六计走为上。 上周五,温总理亲自到京城的一处建筑工地看望慰问民工,这既是关怀与关心,也是为抗“非典”大局计。我觉得除了总理亲自到工地稳“军心”,政府还可借用经济杠杆之力———通过适当发放补贴,把民工“固定”在工地上。如此双管齐下,政府方可理直气壮地明令各工地的包工头们管住“自己的人”。如果工地还“放羊”,政府就可采取相应的处罚手段,这样才有可能真正防控民工大规模返乡。 总之,国难当头时,一切有形的损失都可计量,惟一难以计量的是百姓的生命安全!为此,只要有利于抗“非典”,一切可配套的政策与举措都该尽量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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