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市政府出台12大举措防“非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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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26日21:23 人民网 | |||
人民网武汉4月26日电 宜昌市政府昨日向全市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非典”防治工作的通告,出台一系列防“非典”重大举措。 1、乘(旅)客进入宜昌要测体温,并申报健康申报表 凡抵达本市的飞机在着陆前,来自疫区的火车、船舶等交通工具在进站、进港前,所 各汽车站应当要求来自疫区的长途客货车及他车辆的人员,填写健康申报表,并测量体温。 全市各饭店、旅馆、招待所在接受旅客入住登记时,要求其填写健康申报表,并安排专门工作人员为其测量体温。对来自疫区的旅客,要集中安排住宿,每日测量体温,并严密观察,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立即报告疾病防控机构。 2、机场、码头、车站均设置留验站 留验对象为在公共交通工具、疫区、疫点等地方发现的“非典”病人及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者,以及根据有关方面要求必须协查的密切接触者。留验站应具备可供多人同进食宿12天的条件。 3、对流动人口进行监测登记 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监测中心,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监测对象主要为来自疫区的打工(学习)返乡探亲人员、外来暂住人员和到疫区旅游或出差回家人员。 居委会和村委会干部要每天收集本社区(街道、村)流动人口信息,督促其到监测点进行登记。 4、设置独立的发热门诊 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必须设置独立的发热门诊,专门接诊发热病人,并做好各项登记,对不明原因的发热、咳嗽和其他呼吸道症状的病人应隔离观察。诊断室须由中级以上职称的医师坐诊。 5、公共交通工具和公共场所全面消毒 对本市或进入本市的飞机、火车、长途客货车、船舶、公交车辆、出租汽车等各类交通工具和车站、码头、建筑工地宿舍、学校、网吧、舞厅、卡拉OK、剧场、影院、商扬等公共聚集场所,必须消毒,贴上消毒标记,消毒时间,保证通风换气。对不符合消毒防护规定的,卫生部门应责令停业。 6、学校、幼儿园和托儿所严格晨检 全市各类学校和幼儿园、托儿所要严格执行晨检制度,杜绝有发热症状的学生和儿童进入。各大中专学校在校期间发现有发热症状的学生,应实施隔离诊治措施。对从疫区回宜昌的学生和儿童,应当在家观察12天。 7、全市近期不举办大型活动 近期本市各单位不再组织全国和跨省、跨地区的会议,不举办人员聚集的大型活动。对已确定的大型活动,应取消或推迟。 8、严格控制外出开会、旅游和考察 本市各单位近期应严格控制外出开会、不组织旅游、考察活动。各施行社应停止组织去市外的旅游活动。旅游主管部门和旅行社要劝告市外旅行社,近期内不要组团来宜昌旅游。对从疫区来宜昌的人员,应由组织者统一安排医学观察12天。 9、一线工作人员必须戴口罩上岗 各医疗卫生机构等部门的一线工作人员,飞机、火车、船舶、长途客车等交通工具上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戴口罩上岗和其他必要的防护制度。 10、市民报告“非典”病例有奖 市民一旦发现有与发病者有密切接触史或者12天内曾到过疫区的人员,应及时报告所在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一经证实为“非典”临床病例或疑似病例,由所在地的县市区政府奖励报告者。 对故意隐瞒病情并传播疾病的“非典”病人或疑似病人,要追究其法律责任。对造谣惑众、制造社会恐慌的,要依法严惩。 11、全民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各单位、各居委会、各村委会要在区内开展卫生清洁活动,定期对单位内部和社区、乡村公共场所进行消毒。 12、对哄抬物价、制假售假者从重查处 通告要求全市有关物资生产供应单位应当做好紧缺物资的生产、储备,保证市场供应。对趁机哄抬物价、制假售假的,工商、物价部门要依法从重从快严肃查处。(杜若原翟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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