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各国紧急修订各自相关法规 强调依法抗非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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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26日21:17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4月26日电 世界一些国家近两天紧急修订了各自的相关法规,为抗击非典型肺炎和今后可能出现的类似传染病提供更完备的法律依据。同时一些权威人士再次强调,面对“非典”人们不应恐慌,中国抗“非典”的措施值得赞扬。 韩国国立保健院26日决定修改现行《检疫法》有关条款,将“非典”列入霍乱、鼠疫等严重传染病范畴。按照这一5月2日开始生效的法律修正案,“非典”患者在治愈前必须进 瑞典媒体25日报道,瑞典政府最近完成《传染病防治法》修改工作。瑞典主管卫生事务的副社会大臣摩根·约翰松说,新法律对预防“非典”这样的传染病具有重要意义。新法律规定:一是任何使他人有感染致命疾病危险的行为定性为犯罪;二是与严重传染病病原体携带者关系密切、并可能受感染的人有知情权,即病原体携带者自己或医生应通报病情。 新加坡国会在25日通过了立即生效的《传染病法》修正案。新法案授予卫生当局更大的权力实施防治“非典”行动,并对违反者处以监禁和巨额罚款。另据《华盛顿邮报》26日报道,美国传染病专家也提出了修改法律的问题,他们要求为防治“非典”以及类似传染病提供更广泛的授权。 德国传染病研究的权威机构罗伯特·科赫研究所所长赖因哈特·库尔特博士25日说,面对“非典”最重要的是要采取正确的预防措施,并留意可能出现的有关症状,而不是恐慌和害怕。他说,目前中国政府和卫生部门采取的防治措施到位,而且与有关国际标准相适应,在这种情况下民众应该完全配合政府的措施。 美国疾病控制和预防中心主任朱莉·格贝尔丁24日说,她对中国与世界卫生组织、美国疾病控制和预防中心等机构的一系列合作措施“印象深刻”。她还说,中国是个大国,情况复杂,外界应该对此多一些理解。 新加坡内阁资政李光耀24日表示,中国政府认识到“非典”带来的严重祸患,已经下定决心全力解决这个十分棘手的问题,他深信中国有决心解决非典型肺炎问题,并对中国把抗“非典”斗争进行到底坚信不疑。(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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