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发布通告:十项措施严防“非典”传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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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24日22:44 人民网 | |||
人民网天津4月24日电 记者陈杰报道:截至4月23日20时,天津市确诊传染性非典型肺炎8例,死亡2例,疑似病人12例。目前,天津已确诊的非典型肺炎病例为输入型。今天,天津市政府发布通告,采取措施,切断疫情传播来源,阻止疫情传播: 一、凡乘坐飞机和乘坐来自“非典”病例发生地区的火车、汽车、船舶来津的所有乘客,必须如实填写健康申报表,并测量体温,做好记录,到站(港)后由乘务人员统一收齐, 二、对进入天津市的飞机、火车、长途客货车、船舶、出租汽车必须及时消毒,并贴上消毒标记,注明消毒时间。 三、对来自“非典”病例发生地区来津就医的病人,各医疗机构要及时登记造册,于当日报告当地防疫部门;如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要立即隔离并同时通报防疫部门。 四、各类饭店、旅馆、招待所等在接受旅客入住登记时,要求客人填写健康登记表,并安排专门人员为其测量体温。对来自有“非典”病例发生地区的旅客,要集中安排楼层住宿,如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立即通报防疫部门。 五、对发生“非典”病例地区的来津探亲访友人员,由其所投宿的亲友向所在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报告,并由居委会、村委会指定社区卫生服务、村卫生所安排专人为其测量体温,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立即通报防疫部门。 六、各类学校要加强对师生的宣传教育,提高自防、自卫能力。加强门卫管理,对来自发生“非典”病例地区的人员,要进行严格登记,并进行体温测量,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要立即报告防疫部门。 七、近期,各有关单位要控制招收临时用工,暂停招收来自发生“非典”病例地区的临时用工。 八、近期天津市各单位不要组织人员外出开会、旅游、考察等活动。从发生“非典”病例地区返津人员,应向所在地街道、乡镇、区卫生服务中心报告,并主动接受防疫检查。天津各单位暂不组织跨省的会议,不举办人员聚集的大型活动.对已确定的大型活动,应当取消或推延。 九、对天津市区域内发现的“非典”患者及疑似病人;要迅速隔离,并送定点医院统一治疗。对与“非典”患者密切接触人员,要实行隔离观察。 十、“非典”防治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各区、县辖区内的单位不分行政隶属关系,接受各区县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筹协调。各区县要认真落实防治“非典”的各项措施。(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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