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梅州查处发非典财卫生院 4名责任人受处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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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24日02:37 信息时报 | |||
本报梅州讯(记者翁晓鹏,通讯员凌峰、廖津、廖伟军摄影报道) 梅州市五华县转水镇卫生院盗用上级卫生部门通知,谎称用“进口流感疫苗”可预防“非典”,并印发一万张通知,要求有关学校和群众等注射“国家卫生部批准进口的凡尔灵”,从中发不义之财。事发后,五华县委、县政府对涉及这起事件的4名直接责任人作出免职或记过处分。至记者发稿时止,该镇已收回转水镇卫生院发出的通知6000多份。 转水镇卫生院:盗用上级名义发假通知 据了解,4月15日,五华县转水镇卫生院召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预防流感工作,会议决定印发流感疫苗接种通知。为达到创收目的,五华县转水镇卫生院拟定的通知盗用了“梅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名义,称“流感可引起各种严重的并发症,肺部疾病如肺炎、非典型肺炎是对生命威胁最大的并发症”,“我们向您推荐经国家卫生部批准进口的流感疫苗”,“零售价50元/人份”等。在会议结束后,该卫生院派出人员将1万份通知散发到全镇各中、小学校间作宣传。至4月21日,这1万份伪通知全部派发完毕,并开始向学生家长收取疫苗注射费用。 五华县有关部门在接到群众投诉后,立即与梅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取得了联系,证实此通知属转水镇卫生院捏造,“通知”中所提及的“流感疫苗对非典型性肺炎有预防作用”等说法找不到任何科学依据。该县县委立即组成了联合调查组展开调查。同时,责成转水镇政府和卫生院收回“通知”并全额退款。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权利 昨天下午,梅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出郑重声明: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是可防可治,但是近期才查清病原体是变异的冠状病毒,目前尚无疫苗可预防。该中心负责人宋特光主任医师告诉记者,凡单位或个人以该中心名义印发预防接种通知书、夸大疫苗的预防效果的,他们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情节严重者将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梅州市卫生局刘育谋副局长时称,他们昨日上午知道此事后,马上打电话到各县市卫生行政部门,要求“凡是防呼吸道传染的疫苗一律不准与预防非典型肺炎挂钩”。梅州市教育部门也证实,他们从来没有接收到任何医疗单位要打预防针的通知,转水镇卫生院发的通知明显是无中生有。 五华县卫生局:4名责任人已受处分 记者昨日证实,五华县卫生局召开专门会议,作出了免去负有直接责任的转水镇卫生院的两名负责人和该院防疫组长的行政职务,该卫生院会计记大过一次的决定。 至记者昨天下午发稿时止,该镇已回收散发的“通知”6000多份、有效地遏制了不良影响扩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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