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首次专查“非典”相关商品直击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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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23日13:12 解放日报 | |||
昨天,市工商局发布“严查利用防治‘非典’名义违法经营”紧急通知当日,分管副局长带队,首次专项执法检查“非典”相关商品市场,确保实现“四不准”———不准利用防治“非典”名义哄抬物价、扰乱市场;不准借“非典”名义以次充好、行骗牟利;不准利用防治“非典”名义囤积居奇、欺行霸市;不准利用防治“非典”名义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市民。记者随行全过程。 局长“闭卷”考店员 执法检查队首先来到金沙江路“农工商118号”大卖场。一进门,顾仁达副局长便直奔药品出售专柜,就最相关百姓利益的药价药品问题,连出三道考题,现场“闭卷”考店员。 第一题,目前最热销所谓能预防“非典”的维生素C泡腾片“力度伸”,最高限价是多少? 0469号店员胸有成竹:力度伸最高限价20片装每盒52.8元,我柜卖48元,几个月来没变过。 第二题,“假如我生病发烧,到你柜台来买药该怎么处理?”顾副局长考题大有玄机:国家规定,药柜问诊者发烧一旦超过“非典”典型症状的38.5度,药柜一律不得为售药隐瞒病情,必须告知病人到医院治疗,以免延误。如是回答,店员又过一关。 第三题“考倒”了店员———“为什么,你岗位密切接触病人,却不戴口罩?” 店员争辩“买不到”。顾副局长手一挥:防治非典,压倒一切,马上买,否则停业!再无二话,店员立马出门寻口罩。 非常“非典”人命关天 顾副局长一行随即来到大卖场的“消毒用品区”前,瞪直了一双双火眼金睛———非常“非典”,人命关天!这里都是非典预防热销品,几十种牌子的消毒液、洗手液琳琅满目。检查人员“老道”地从货架最底层掏出商品来,一看生产日期,二问进货价,三看标牌价,营业员对答如流。正说着,顾副局长突然发现左下柜台角上的蓝月亮芦荟洗手液没有标价,检查人员立即叫来店方人员询问究竟。原来这几天洗手液连续热销,上一个品牌的洗手液刚卖光,“蓝月亮”一个小时前才接替“上岗”,店方人员当即表示,一刻钟内一定亮出标价牌。 那这又是怎么回事呢———750毫升的滴露消毒液水明码售价30.80元,可标价牌的后面还立着一张牌,上书标价22.50元。究竟哪一张是原价?因为非典陡涨了?记者看到几位正打算购买的消费者驻足不前。大卖场导购员赶忙解释“货号不一样”。顾副局长不以为然,“同一品牌的商品,也有可能货号不一样”。导购员无法自圆其说,就请大卖场给说法。经大卖场负责人细细查看后,告知同是一个牌,也是750毫升,“22.50元”不是消毒水,而是除菌液,这几天这类商品交替速度太快,致使售价牌子和货品没有对齐。顾副局长正色道:现在是非常时期,你们是非常岗位,一丝不能苟啊! 三十米开外,有个非典用品“特价”柜台。记者随队过去看到,林林总总的白醋、沐浴露、香皂有条不紊地陈列着,最惹眼的是铺在商品之下的台布,上面密密麻麻地写满了非典用品“特价”两字。这么多的热销品都搞特价?检查人员仔细察看起来,发现只有上海白醋一种“符合条件”,原价2.80元,现价1.80元。而其它商品与大卖场里非特价柜台相比,价格竟然毫无二致。“这不是误导是什么?!”顾副局长一针见血。检查人员要求大卖场现场做出处理。农工商大卖场的负责人当场表态:立即降价,不降价钱撤柜台! 当心“臭氧发生器” 回来的路上,顾副局长又一再叮嘱记者:“这件事请你们尽快披露,拜托了!” 上海市消费者协会最近接到多桩投诉,都是反映有人上门推销号称能“防治非典”的“臭氧发生器”。这些自称来自上海绿科实业有限公司的推销人员,利用广大消费者惧怕“非典”的心理,推销过程中又是赠送光盘,又是多次登门,把这个“臭氧发生器”的功用吹成不仅能治疗糖尿病、高血压和肺结核等疾病,更是“非典”克星,声称只需交上298元押金,即可获得一台仪器,如不满意押金如数奉还。等消费者使用后发现“臭氧发生器”连房内异味都不能清除,赶忙电话打过去,空号!才知上了当。 顾副局长提醒上海市消费者,到目前为止,有关部门并没有批准任何可预防“非典”的器械产品上市,希望消费者不要轻信此类产品或药品的上门推销。如果发现周围有类似的以防“非典”名义推销产品或药品的,请立即向有关部门举报,再说一遍举报电话:12315。 坐听电话接举报 真的会有人拿“非典”发横财?! 就在上海市物价和工商部门启动应急机制、公布举报电话的第一天,记者在价格投诉中心“12358”电话旁“守株待兔” ———“快去管管吧,每百只15元的一次性口罩卖到了25元。” “见风涨呀,一天不见,超市的药皂价钱翻了两番!” “看不懂,同样一瓶滴露消毒水,两家超市标价相差12元?” …… 上午8点30分至下午2时,有关“非典”相关监测商品的举报电话总共响起28次,其中反映口罩、酒精、消毒水等商品缺货的来电23件,反映价格上涨的5件。快速通道快速办,接电的工作人员当场对两起查实的违法涨价行为进行了处理。 堂堂国营大药店,纸口罩一只卖10元?物价检查所王所长当机立断: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五条,对经营者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还有罚款,五倍! 某大型超市茶叶铺,每两8元的金银花,摇身一变24元。工作人员致电该店,店长知错即改:“这个铺位是一家茶叶批发公司租赁的,公司在没有通知我们的情况下,擅自抬高价格。我们马上还原价格,开除知情不报的促销员,明天,我们还将考虑停止这家公司在本店的继续经营,决不能让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粥!” 记者离开时,举报电话依旧响个不停。王所长表示:今天只是开了个头,“非典”相关商品关系百姓安危,对于异常价格波动的投诉,我们一定从速出击,从严查处。 本报实习生谢飞君邱洁记者郭泉真裘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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