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五项措施强化“非典”防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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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23日13:06 人民网 | |||
人民网银川4月23日电 记者周志忠报道:银川市非典型肺炎防治领导小组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及市政府有关单位按照自治区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有关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全市积极行动起来,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实施“银川市非典型肺炎应急预案”,打赢防治非典型肺炎这场战役。通知提出,为切实有效防止疫情的扩散和传播,全市各单位要加大工作力度,实行各单位“一把手”负责制。通知提出了当前强化“非典”防治的五项措施: 一、严格流动人口登记报告制度 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登记清查、场所消毒、发热病人的报告。对流动人口的管理、登记、报告要按照条块结合,分工负责,谁的“孩子”谁抱,谁出问题追究谁的责任和群防群治的原则,建立条块联动、责任明确、专人巡视、每日一报的对流动人口防止非典型肺炎工作的网络体系和发热病人零病例报告制度。 ——各(市)县、区建立流动人口登记管理网络和工作制度。负责做好辖区内流动人口的登记、报告工作。特别是从广东、山西、内蒙古、北京等地回银的高校学生和来银人员的登记、报告工作。 ——市劳动局负责做好全市劳动力市场务工人员的巡视、登记、发热病人的报告及劳动力市场的消毒工作,必须有一名副局长具体抓,指定专人对全市劳动力市场每日进行巡查,对进出人员每日进行登记一次,对劳动力场所每日消毒一次,发现发热病人,立即采取措施,并同时报告市疾病控制中心。 ——市房产管理局负责做好市区房地产企业工地民工的登记、报告工作。指定一名副局长具体抓,并指派专人巡查,要求各房地产企业派专人对所属工地的劳务人员进行登记、场所消毒及发热病人的报告。房管局要将每日情况汇总后报市防治非典型肺炎领导小组办公室,并负责监督业主对房地产施工工地民工宿舍、食堂等场所进行消毒。 ——市建设局负责做好除房地产工地以外施工企业的务工人员的登记、巡查、场所消毒及发热病人的报告。指定一名副局长具体抓,并指派专人巡查,要求各施工企业派专人对所属工地的劳务人员进行登记、场所消毒及发热病人的报告。要将每日情况汇总后报市防治非典型肺炎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局负责监督业主对施工工地民工宿舍、食堂等场所进行消毒。 ——市交通局负责做好进出市区各类客运车辆、乘客的登记、检查工作。发现发热病人,立即采取措施,并报告市疾病控制中心。 二、强化对公共汽车、出租车等交通工具消毒工作 建设局要制定强制性的措施,强制对公共汽车、出租车每日进行消毒,各出租车公司、公共汽车公司必须按照要求对本公司车辆进行消毒,必须做到每日消毒一次。 交通局负责做好进出市区各类客车的消毒监督检查工作,并负责做好对长途汽车站等客运场所消毒检查工作,必须做到每日消毒一次。 三、加强对各类学校和幼儿园防止非典型肺炎工作的监督检查 ——各类学校和幼儿园按照隶属关系每日消毒一次,由市教育局负责监督检查。 ——各类学校加强对学生健康状况观察,对发热学生采取必要措施,并立即报告市教育局和疾病控制中心,对没有到校的学生要查明原因并报告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负责汇总上报,并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各类学校要对学生开展防止非典型肺炎知识的教育,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四、加大对各类宾馆、饭店、餐饮服务业、商场、市场等场所的消毒及卫生环境整治工作 由商务局牵头,工商局、卫生监督所、旅游局参加,各部门抽调5人组成5个工作组,分别对兴庆区(3个工作组)、西夏区(1个工作组)、金凤区(1个工作组)辖区内所有宾馆、饭店、餐饮服务业、商场、市场等场所的消毒及卫生环境进行监督检查。所需交通工具从各派人单位抽调。 五、加大督查检查力度 市防治非典型肺炎领导小组派出督查组深入各(市)县、区、各部门就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进行专项督察。由市监察局牵头,从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和市卫生局各抽调1人组成督查组,对各(市)县、区、各部门、有关单位自市防治非典型肺炎领导小组成立以来安排的所有工作完成情况,《银川市防治非典型肺炎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包括组织机构、采取的防治措施、人员、经费、消毒等工作的落实进行督查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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