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非典”投保人及家属可及时获经济补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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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21日21:13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北京四月二十一日电(记者于晶波) 今天从北京市保监会传出的消息称,各保险公司在京分公司将成立“非典”理赔工作领导小组,并将“非典”保险理赔视为头等大事,以保证被保险人在感染“非典”时能够及时得到适当的经济补偿。 截至目前,北京保监会已公布的“非典”投保人数为七百四十一人。针对“非典”理赔案件上升的趋势,保监部门将建立相关的日报制度,并保证保险理赔资金的充足到位及理 北京保监会今日严肃表示,各保险公司须严格按照保险条款的规定,迅速及时做好保险理赔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延迟赔付。对推诿、搪塞不负责任的行为,保监办将依法严肃处理。 北京保监会称,目前各保险公司在京分公司开办的人身险产品中,除重大疾病保险等少数险种外,对于因“非典型肺炎”引起的医疗费用支出或死亡,只要保险条款中含有住院医疗费用保险责任和身故保险责任的,在符合保险条款约定的条件下,均可获得保险公司的医疗费用补偿或身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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