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卫生部要求各地每天报告非典型肺炎疫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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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15日18:35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北京四月十五日电(记者曾利明)国家卫生部办公厅从昨天开始,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实行每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必须将每日疫情于第二天中午十二时前报卫生部非典型肺炎防治领导小组。 每日新报告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和疑似病例,要认真填写《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严重急性呼吸道综合征)病例或疑似病例报告表》,并同时报告。诊断和疑似病例中如有在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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