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出入境人员严把非典关 病症人员必须申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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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15日17:54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4月15日电(记者毛晓梅)国家质检总局、卫生部日前联合发布公告,有非典病症的出入境人员要向口岸检验检疫机构主动申明,以保护自身健康安全,防止非典型肺炎在国际间传播。 公告说,出入境人员在口岸发现有下列情况:高热38摄氏度以上,伴有干咳、呼吸短促或呼吸困难等呼吸道症状,且发病前14天内,曾与已经确诊的非典患者有密切接触,或曾 出入境飞机、船舶、火车、汽车等交通工具上发现非典及疑似病人时,该交通工具负责人应主动向目的地口岸报告,检验检疫机构要立即与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联系。交通工具到达后,对疑似病人要立即运送到当地指定的医院诊断治疗,对其他旅客和交通员工,检验检疫机构应加强出入境健康指导,并对该交通工具进行消毒处理。 公告同时强调,检验检疫机构对出入境人员要加强口岸现场卫生检疫和医学观察、医学询问,发现疑似病人及时采取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 这次公告重申,入境人员和交通员工填写《入境检疫申明卡》时,特别应写清楚在华联系地址和电话。交通工具上发现疑似病例时,所有乘客和交通员工要提供身份证明、14天内行程的详细地址和联系方式。(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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