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1号提案关注环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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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3月03日03:41 信息时报 | ||
建议环保产业加快引进市场机制不应由政府大包大揽 本报北京专电(特派记者廖卓斌成小珍)记者昨日从全国政协委员会提案处了解到,截止到2日下午,全国政协第十届一次会议政协委员已提交200多件提案,提案内容涉及教育、城建农林、医药卫生等多个话题,其中,第1号提案为民进中央建议加快引进市场机制,大力推进环保产业发展。 不应由政府大包大揽 据了解,近年来,我国在环境保护上的投入逐年增加,在1998~2002年的五年中,国家在环境保护上的投入达到5800亿元。另一方面,我国环境质量局部改善,整体恶化的局面并没有得到根本扭转,这就产生两方面的问题:一是环境保护是否应该由政府大包大揽,二是如何提高有限财政资金的利用效率,发挥其最大效益。 民进中央有关委员认为,政府在环境保护上更多引入市场机制,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处理好政府干预和市场机制的关系,只有将两者有机结合起来,才能有效地保护环境。这是国际上的成功经验,而且我国也开始积极探索,并取得了初步成效。 以企业为主体治理环境 有关委员说,我国环境保护的模式应该是:以政府引导为主,以市场机制为辅,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政府引导为主不是政府的大包大揽,市场机制为辅不是政府放手不管,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首先是对环保产业的内涵给出明确界定,为制定和实施相关的产业政策,产值统计以及国际对比等奠定基础。 其次是通过多种形式,建立政府与企业的合作伙伴关系,充分利用社会资金和资本市场,盘活环保设施的存量,筹集更多的资金用于环境保护。委员们认为,在促进环保产业发展方面,可采用的市场手段很多,例如出售、租赁、合同承包、特许经营等,政府撤资,取消对生产者的补贴,以补贴弱势群体;放松管制,尤其是特许经营,使用者付费等。建议借鉴高速公路、桥梁等公共基础设施的运营经验,将所有权、使用权和管理权分离,把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置场作价卖给企业。为防止垄断,可采取价格听证会的办法确定合理的收费标准,防止过度增加市民的负担。 最后是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最大限度发挥投资效益。如在我国东部沿海地区以及一些大城市,已具备了利用经济手段鼓励民间投资进行环境保护的条件,政府根据当地条件来进行合理规划,制定相应标准和鼓励政策是以企业为主体来治理环境的基本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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