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侯耀生--六字箴言打造的杰出检察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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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3月03日13:20 中国青年报 | ||
本报记者王海洲 现任郑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兼反贪局局长的侯耀生治院时刻不忘“六字箴言”:重教、严管、善待。在他的带领下,7年来,郑州市二七区检察院办理5000多起各类案件,无一起错案,无一起赔偿案,无一名干警受到违法违纪处理。2000年,该院被高检命名为“人民满意的检察院”。侯耀生本人也被评为第四届中国十大杰出检察官。 “用5到10年时间,培养出一批全市、全省,乃至全国都叫得响的优秀公诉人和办案能手。”1995年,刚上任二七区检察院检察长不久,侯耀生就给自己提出了这样一个目标。为此,他制定了鼓励单位检察人员在职或脱产学习的政策:参加国家正规院校和研究生考试者,给予三个月脱产复习时间。允许带工资上学,学习期间报销50%的学费,毕业后拿到学历证书的再报销50%。 1995年至2001年,二七区检察院先后向国内著名高校选送16名年轻干警,集中一年时间学习深造。同时定期邀请大学教授和法律专家来院开设专题讲座,多次举行模拟诉辩赛。 1998年、1999年,审计部门对二七区检察院的年度审计显示:二七检察院各种招待费两年加在一起不到3万元,而员工培训费用支出每年都在10万元左右。 到目前,二七区检察院的82人全部达到大专以上学历。其中本科学历以上的有36人,17人在读研究生,1人在攻读博士学位。 侯耀生1995年提出的目标已经实现。法院的办案人员说:“二七区检察院的公诉人一个比一个厉害。”该院公诉科被人称为“半个市院人”,市院一有大要案,经常被抽调。 1999年,涉案金额8亿多元的“三星”非法集资案被查处,该案曾轰动全国,受害人达1万多人,备受社会关注。该院的两名主诉检察官被市检察院抽调担任此案的公诉工作。他们以充分的证据、严谨的思路和出色的答辩,有力地控诉了犯罪,主犯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他20多名被告人全部被判有罪。 侯耀生认为,“严管”是提高办案质量的关键。 检委会是检察院研究决定重大、疑难案件的决策机构。过去,二七检察院检委会研究案件不够规范,个别委员随大流表态,有时候甚至使研究案件流于形式,严重影响判案质量。 1996年,侯耀生在全国检察系统率先设立“专职检委会委员”。按照他组织制定的议事规则,对需要提请检委会研究的案件,先由他阅卷把关,提前两天通知检委会委员认真准备,要求委员不能简单表态,必须说出理由,在记录上签字。 侯耀生还决定在会议室安装录音录像设备,实行检委会研究案件同步录音录像制度。这更使委员们不敢随意表态、敷衍应付。 侯耀生提出了自动流程管理新思路。通过对工作规则简捷化、程序化,使办案程序更明了、更便于掌握;对每一办案环节中办案人、科长、内勤、主管检察长的职责和要求做出详细规定,并绘制成办案流程图,张贴在各业务科室的醒目位置。这样,干警们对自己的工作一目了然,来访的群众对办案程序清清楚楚。 1996年的一天,在翻阅一本案卷后,侯耀生陷入沉思。案卷是手写的,有多次涂抹的痕迹,有多处不符合要求的地方,很不规范。他走出办公室,到全院各科室转了一圈。那时,该院仅有一台供统计用的电脑,看完后,他摇了摇头,默默地走了。 几个月后,二七区检察院在河南省检察机关率先建成有六大系统几十项功能的千兆局域网络,实现讯问笔录键盘化、案件管理微机化、出庭公诉多媒体化、办公无纸化。 除了重教、严管,在工作生活中,侯耀生还非常注重善待同事和群众。 在查处一起贪污案时,犯罪嫌疑人社会关系极其复杂,说情者很多。为了不让办案人员在压力面前太为难,侯耀生说:“你们只管按法律规定办案,只要严格公正,不管什么人说情施压,一律推到我身上!” 在二七院工作7年,除了外出学习和开会,每天早晨,侯耀生都提前半小时在办公室大门口迎接上班的干警。每逢节假日,他都要亲自带班。那7年,从腊月三十到正月初一,他都在单位值班。 侯耀生常说:“我们吃的是百姓饭、穿的是百姓衣,莫道百姓好欺。 1997年,他到辖区桃源路蹲点工作,听到一件群众反映强烈的民事纠纷案件:一位大学教师骑自行车撞伤了一名儿童,事后拒不承认。法院以撞伤儿童证据不足为由,判决不予赔偿。这个儿童因缺少医疗费,没有得到及时治疗,腿部肌肉萎缩,造成终生残疾。 侯耀生立即赶回院里,安排干警查清真相。此后不久,二七区院依法提请抗诉,法院先后5次开庭,每次开庭,侯耀生都到庭指导,最终使儿童得到了赔偿。 几年来,该院受到辖区群众的广泛赞誉。该院连续5年向人大代表做工作报告,都是100%举手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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