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经济立法最受重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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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1月17日06:26 北京晨报 | ||
市人大常委会五年制定、修订地方性法规63项 晨报讯(记者崔红) 在过去的5年里,市人大常委会共制定和修订地方性法规63项,废止15项。截至2002年,本市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共126项,连同政府制定的规章,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衔接配套,基本上适应了首都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昨天,北京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于均波向大会作工作报告。他指出,过去5年里,人大常委会根据首都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把经济立法摆在突出位置,制定和修订了中关村科技园区条例、促进私营个体经济发展条例、招标投标条例、农业承包合同条例等13项法规,对本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发挥了引导、推进和保障作用。 此外,过去5年里,市人大常委会还加强了城市管理和环境保护方面的立法,制定和修订了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实施水污染防治办法、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等7项法规,为城市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市人大常委会还制定了人民防空条例、实施防洪法办法、实施防震减灾法办法,修订了消防条例,对于增强城市防灾能力,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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