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寻北京政治文明的脚步--述职增强公仆意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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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1月15日06:14 北京青年报 | ||
三年多来,有两位副市长、四位市政府委办局主要负责人和一位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走进市人大常委会的会议厅,接受述职评议。在此过程中,既有对他们成绩的肯定,也有十分中肯的建议。 但是,无论如何,最早一批接受述职评议的领导干部,以及最初的述职评议的组织者和参与工作者,都值得我们尊重和钦佩,他们用自己的行动在一步步推动人大民主监督机制 2002年9月5日下午,北京市副市长张茅的述职评议在市人大常委会举行。可容纳200人的会议厅座无虚席,除了人大常委会所有组成人员,还邀请部分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会任命的所有政府干部列席。常委会事前在媒体上发布公告,公民可自愿前来旁听,他们坐在后面的旁听室里。 这天,有12位普通市民旁听。他们近距离地听着“父母官”实事求是地自我剖析,也对人大常委提出的意见、建议默默点头。一位九次旁听过常委会会议的女士在会后向记者表示,她对这样的述职评议感到满意。 按照我国《宪法》的规定,各级人大常委会可任命或罢免“一府两院”工作人员,也应依法对他们进行监督。近年来,每年的市人代会上都有相当数量的代表联名提出议案和建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加强对人大选举、任命干部的监督力度。述职评议就是人大常委会对政府工作人员依法监督的一种重要形式。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从1999年开始对本市“一府两院”工作人员进行述职评议,三年多来述职评议人数有七位,包括两位副市长、四位市政府委办局主要负责人和一位中级法院院长。评议的官员全部为正局级以上干部,副部级干部就有两位,并通过对法院院长的述职评议触及了司法公正这个社会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这样的监督力度在全国是少有的。 -领导在国徽下述职 评议一名干部,参加座谈和被走访的各级干部、人大代表多达几百人,这样可以广泛地收集意见和建议 “对‘一府两院’工作人员依法进行述职评议是本届人大最大的亮点。”市人大有关人员如是说。 建国门南大街6号是一幢风格独特的建筑,位于建国门旁车水马龙之地,很多人从这里路过无数次都不知道这是什么单位,却记住了建筑上那枚大大的国徽。这就是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的所在地。 大楼内的常委会会议厅主席台上也有一枚大大的国徽。三年多来,已经有六位政府官员和一位法院院长站在这枚国徽下,向人大常委会述职。每次述职评议,人大常委会都有好几个部门、大量人员参与工作,从开始准备到总结整改,历时好几个月。张茅副市长的述职评议经历了大半年,一般都要召开十多个座谈会。评议前副市长岳福洪时,参加座谈和被走访的各级干部、人大代表达到300多人,收集到220条意见和建议。这样深入细致的工作保证了述职评议的真实、准确、客观、公正。 2002年9月5日张茅副市长述职评议时,会议的议程是张茅副市长作述职报告,然后,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评议,列席的人大代表也可发言。他们肯定了张茅在扩展对外交往与合作、申办北京2008年奥运会、推动经济发展等方面所做出的贡献,同时也提出了37条建议和意见。 这些建议和意见并非无的放矢,在此之前的听取意见阶段,人大常委会已经分为六个专题组,分别与市外经贸委、市旅游局等20个政府有关部、委,18个区县的人大常委会主任、政府干部,28个不同行业和类型的企业,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市人大代表、区县人大代表进行座谈,参加座谈的人数有200多人。为更广泛地听取意见,还发放问卷调查表200份,进行无记名调查。收回的调查表有136份,对张茅副市长的满意率达到100%。 述职评议会现场向常委会组成人员发放了《述职评议测评表》,并设置投票箱进行无记名投票,委员们的满意率为96%,基本满意率为4%。 -从“我们”到“我”的变化 接受述职评议的干部不但增强了为群众服务的意识,也增强了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 接受述职评议者述职时都用的是第一人称“我”,而不是过去常用的“我们”、“?讇椎澄薄ⅰ皜讇琢斓及嘧印薄6庹侨舜蟪N崾鲋捌酪榈奶氐恪攵越邮苁鲋捌酪檎弑救说墓ぷ鳌? “依法治国”关键在执法,难点和重点也是执法。而执法中,“人”的作用是最重要的,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状况和水平高低将直接影响“一府两院”的工作。虽然《宪法》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但过去二十多年对人大制度的建设过程中,人们基于对“人治”后果的反思,更多地集中精力于立法方面的建设,监督一直是比较薄弱的环节。而且,对“事”的监督多,对“人”的监督少,对干部更是“重任免,轻监督”。 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本市有一些区县人大开展了述职评议,上一届市人大也曾对市工商局组织过“集贸市场管理”的述职评议。但当时的评议更多地是对“事”而不是对“人”,对“部门”而不是对“领导”,基本上是某个部门的工作总结。 也是在上个世纪90年代,外省市的一些人大也开始尝试述职评议。本届市人大常委会的述职评议是在学习借鉴了上述经验的基础上开展的。但从一开始,市人大常委会就考虑,怎样能做到在内容和形式上不搞成又一个“工作总结”,而应体现人大的职能。于是将述职内容集中于官员本人在任职期间“依法行政”的情况,并具体分解为三部分:贯彻执行宪法、法律、法规的情况;贯彻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的情况;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以及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的情况。 从“我们”到“我”的变化,折射了人大制度建设一个阶段性的发展——强化监督。 并不是所有人都能马上理解人大监督的特点。开始时有的政府部门负责人就说:人大没有对我们作过什么决议,这该怎么报告?人大工作人员就解释:每年人代会上对政府工作报告、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所作的决议,都有涉及到你们工作的指标,这就是决议。 接受述职评议干部对人大常委会评议的这个特点有更深层的理解。副市长张茅认为,述职评议使自己增强了法律意识、公仆意识、服务意识、群众意识,尤其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市商委主任梁伟说:述职评议让我回过头去全面审视了自己的思想、工作、成绩和缺点,知道自己哪些做对了,哪些不对,哪些做得到位了,哪些不到位,今后应当怎么改进。 -改进工作的动力来自人民 述职评议过程中能听到许多意见,领导干部和群众的联系更紧密了 市人大常委会的有关人员称:述职评议虽然针对官员本人,却并非让干部“过关”,这是对人大任命的干部称不称职的评议。而经历过述职评议的官员们则称:述职评议极大地推动了我们的工作。 副市长张茅详述这种推动:推动出台了《加入世贸组织过渡期北京行动计划方案》,成为市委、市政府重要的指导文件;推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和对外开放环境,如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市计委已把过去立项和可行性报告的程序合并简化。如外商集中反映的乱收费,我们制定了奖励举报办法来严格地管理;再如进出口贸易的通关,我们实现了北京和天津海港的直通,通关速度大大提高,已经基本达到上海的水平。 在2000年梁伟主任的述职评议中,有代表和委员着重提出了清真饮副食行业存在萎缩和布点不合理的问题。梁伟主任听到这个意见后说:这关系到少数民族,应该受到我们的重视。第二年就列入了市政府的“60件实事”。当时的调查表明,北京市信奉伊斯兰教、忌食猪肉的少数民族有10个,将近30万人,约占北京市常住人口的2%。市商委和市民委在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首先制定了《清真食品规范》,然后根据少数民族的分布情况,制定供应网点的布点规划。定点以后,实行招标经营,解决了亏损问题。计划布点150个,2001年完成了67个。 2002年在张茅副市长述职评议时,又有代表提出首都机场和西客站缺少清真餐馆、回民公墓用地紧张等问题。在张副市长的督促和协调下,全市的规范化清真专柜完成150个,首都机场和西客站的清真餐馆已在去年底开业,回民公墓也已经签订了土地置换协议,办完了相关的手续。 梁伟主任说:评议中得到的启示和意见会发挥长远的作用,述职评议后制定的整改规划目前仍在实施中,如有“三条线”在进社区,一条是便民店,让老百姓购物不出社区;一条是早餐工程,让老百姓用得上早餐;另一条是再生资源的利用,让老百姓身边的问题能解决。 评议张茅副市长时,有一个意见十分“抢眼”:有的区县在兴建开发区过程中,零地价给开发商提供土地,使农民得不到实惠。这件事并不属于张副市长的分管范围,但他也认真向市政府作了汇报,现在市里正就土地价格问题进行研究。张茅副市长认为:虽然不属于我分管,人大代表是把我当做政府的代表来提的意见,是对政府工作的关心。 -亲身见证民主制度的完善 作为地方人大自发尝试的一种新的监督形式,述职评议还处于探索阶段,有待继续发展 1999年市人大常委会开始述职评议的试点,评议了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局长尤兰田。第二年扩大试点,又评议了两位局长,此后每年评议两位政府官员。2001年初,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主任会议通过了《述职评议试行办法》,规定了述职评议人员范围、述职人员的确定、述职和评议的内容以及评议过程中的具体要求。2001年还增加了无记名投票方式对述职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 三年多来,一个个领导干部走进市人大常委会的会议厅,经历了述职评议时的“心跳”,也亲身见证了民主制度的发展。 张茅副市长接受过海淀区和北京市的两次评议,深有感触。他说就好像在学校学习,念了书做了作业,最后考试是否及格,答辩是否通过,等待老师给判分。人民群众就是监督、评判我们工作的“老师”。述职评议中他的一个很大的收获是直接听取了人大常委、人大代表和其他同志的意见,特别是知道了群众、人大代表最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商委主任梁伟用两个词形容当时的心情:深受触动、终身难忘。他说评议中收获最大的是,政府官员一定要考虑老百姓的需求,一定要在各项工作里不折不扣地把这当成出发点,当成考虑一切问题的标准和主线。 文化局局长张和平在谈到述职评议时,多次使用了一个词:刻骨铭心。他的体会是:述职仅是在履行人大赋予我的职责过程中的一个阶段小结,从某种意义上说,述职报告不是用文字写成的,而是用“行为”写成的。 市人大财经委办公室主任简勇参与组织了对三位政府官员的述职评议,她认为,述职评议目前仍然处于探索阶段,现在投入的时间和人力都太多,也就是成本太高。《试行办法》的规定也还需要更加具体,需要发展。 市人大常委会另一位同志也认为,述职评议是地方人大自发尝试的一种新的监督形式,还有许多问题需要探讨。现在评议的官员都是工作基础好、群众反映较好的,还没有尝试过评议群众反映较差的。而如果评议表现一般的官员并评议为“不称职”,是否就可作为罢免的理由?因此理论、制度和法律上都需要完善,以利于实践和操作。 历史将写下他们的名字:最初的述职评议的组织者和参与工作者,最初接受述职评议的“一府两院”工作人员,他们身体力行地搭建着人大监督机制的框架,也都用自己的“行为”书写着民主制度完善的进程。(孙丹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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