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我们”向“我”的转变意味着什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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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1月15日05:05 北京青年报 | ||
政府官员在向人大常委会述职时自称“我”而不是“我们”,这个变化堪称意味深长。 由“我们”向“我”的转变,首先意味着一种角色变换。过去,在大大小小的会议上,领导们的发言一般都是总结性、指导性的,由于领导是一个集体的代表,是权力的象征,因此,他们习惯于在发言中以“我们”自居。但是,在述职评议中,官员面对的是人民代表,他们要做的是一种客观的自我评价和检讨,并且要接受人民代表的指导、质询,他们的角 由“我们”向“我”的转变,意味着官本位意识的弱化以及主权在民的宪法精神的强化。当官员们在人大代表面前自称“我”的时候,他们更加意识到,自己是由人民任命的,自己的一切职权都来自人民,因此,必须向人民负责。2001年,北京市人大对法院院长和一名副市长进行了述职评议,这种级别的提高和范围的扩大,对树立依法治权、依法治吏的意识起到了促进作用。 由“我们”向“我”的转变,还意味着人大监督由弹性向刚性的进步。述职评议是地方人大在实践中创造出来的一种监督机制,在不断的自我完善过程中,它与弹劾、罢免等机制相互融合,渐渐形成了对“一府两院”的强力监督,起到了约束政府官员行政行为、检点官员政绩的作用。1999年,北京市首次对劳动局局长进行述职评议,一共提出了三十多条整改意见,涉及到劳动保障体系的方方面面,形成了一股述职冲击波。可以说,每一次对官员进行述职评议,都会极大促进相关方面的工作,人大的监督开始收到实效。 虽然述职评议还处于试行阶段,它的作用不够普遍和广泛,但是,这一机制的有效性已经得到了证明。相信在今后的实践中,述职评议将成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将对我们国家民主制度的完善起到重要作用。(蔡方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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