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0月9日电(记者王雷鸣)她曾是“法轮功”痴迷者,为“放弃执著心”夫妻反目、家庭破裂。在认清海外“法轮功”邪教组织“高层人士”的卑劣行径,特别是“法轮功”邪教本质后,她幡然猛醒。面对境外“法轮功”分子的诽谤、恐吓、威胁、殴打,她挺身而出,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公开揭露了“法轮功”的邪教面目,在异国他乡义无反顾地举起了反对邪教、捍卫正义的旗帜……
加籍华人凯西林女士,刚过不惑之年的人生道路上,充满了曲折和艰辛。她的自述,回顾了自己与“法轮功”的一段“孽缘”,以及她在加拿大与“法轮功”邪教组织抗争的前前后后。
在“法轮功”的泥潭里我越陷越深,幸福美满的生活却离我越来越远……
我出生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1995年4月跟随丈夫移民到加拿大,2001年8月13日加入加拿大国籍。
一个偶然的机会,朋友向我推荐《转法轮》。我当时身体不太好,阴天下雨经常感冒,也想练气功使身体强健。就这样,在李洪志的精神控制下,我很快就陷入了“法轮功”的泥潭不能自拔,离正常的社会、家庭生活越来越远。
我不顾丈夫反对,疯狂地崇拜李洪志,弘扬“法轮功”的歪理邪说。我几乎不工作、不学习,天天捧着本《转法轮》,模仿李洪志照片里的动作,“打坐”练功。慢慢地,我对李洪志散布的“放下名利情”,“圆满升天”等邪说越来越深信不疑,渐渐地远离了丈夫和父母。在此之前,我和丈夫一直想要一个孩子,一家三口尽享天伦之乐。然而“法轮功”泯灭人性、破坏家庭的胡言乱语,却将我们美好的憧憬彻底毁灭。对“法轮功”深恶痛绝的丈夫一次次苦口婆心地劝说我,一次次声泪俱下地挽救我,然而,当时痴迷“法轮功”近乎疯狂的我无法摆脱李洪志及“法轮功”的精神控制,依然执迷不悟。1997年,伤心透顶的丈夫万般无奈,离开我只身一人赴美国生活。
与“法轮功”接触越密切,我越真切地看清了“法轮功”精神控制、泯灭人性、聚敛钱财的真面目
1997年底、1998年初,加拿大蒙特利尔“法轮功”辅导站负责人杨某等人找到我,希望我多参与一些“法轮功”的活动。从那以后,通过杨某等人的引见,我越来越多地接触了境外“法轮功”组织总部的所谓“高层人士”,甚至直接和李洪志见了面。
那是1999年5月22日,我参加了“法轮功”总部在纽约举行的“法会”。到了纽约我才发现,这个被鼓吹有世界各地3000多“法轮功”人员参加的“法会”,实际上只来了几百人,其中很大一部分还是“法轮功”人员的家属和孩子。
“法会”开始前,周围的“功友”突然高喊:“‘师父’来了”。这时,我看见一个身着中山装的中年男子走了过来,正是以前我从书籍和画册中看到的李洪志。李洪志自称是“佛”,周围的“法轮功”练习者也诚惶诚恐地称他为“大佛”。李洪志握着我的手说,“为了千载难逢的宇宙大法的修炼,夫妻亲情算什么,儿女亲情算什么,钱财都要看淡,都要放下,要让更多的人了解‘大法’,度更多的人。”他要求我多做一些“法轮大法”的宣传工作,尤其是光盘、录像带和书籍的刻录印刷工作。
1999年11月底,通过“法轮功”人员的介绍,我认识了“法轮功”组织骨干周某。2000年3月,周某突然打电话给我,告诉我“法轮功”总部有“指示”,让她到瑞士日内瓦,到即将在那里举行的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第56届会议上“正法”、“弘法”。她还明确告诉我,“法轮功”的重要头目叶某某要求我也要去日内瓦参加反华活动。
到了日内瓦我发现,“法轮功”总部网罗了一批来自世界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轮功”人员。他们在日内瓦被集体安排住宿,每天有组织地到联合国人权会议会场前举行集体“练功”、“打坐”,打横幅标语,散发“法轮功”宣传品,谩骂中国政府,声嘶力竭地为美国提出的反华提案鼓噪。
从日内瓦回来不久,周某又找到我,说“法轮功”总部的“高层人士”、李洪志“大师”的胞弟李东辉为“弘法”生活艰难,问我能不能帮帮他。周某还许诺,如果我能多出些钱,她负责安排我约见李东辉。
2001年4月的一天,在多伦多一家百货大楼大厅里,我见到了李东辉。当时,李东辉西装革履,面色红润,一副养尊处优的样子,一点都不像周某所说的那样贫寒、生活艰辛。一番寒喧后,李东辉径直提出,“法轮功”最近要在多伦多举办“法会”,需要一批法像、书籍、横幅、标语。看到我满口应允,李东辉又进一步提出,“法轮功”总部不久还要在多伦多建一个“法轮大法”基地,希望我再“捐献”5万美元。我警觉起来,“法轮功”宣称“真、善、忍”,要求练功者“放下名、利、情”,可为什么却三番五次地向练功者伸手,不断地强迫大家捐钱捐物?
几天后,李东辉打电话给我,命令我把法像、横幅、标语、书籍转交给当地“法轮功”辅导站,同时再次向我催要5万美元。我怀疑李东辉别有用心,于是假称一时凑不齐,希望宽限几天。没想到,李东辉恼羞成怒,指责我对“师父”不敬,对“大法”不诚。此后,他接连给我打了4次电话,催我快点把钱交给他。电话里,他的态度越来越严厉,语气越来越强硬,显得急不可耐。
5月13日、14日,“法轮功”多伦多“法会”如期举行。“法会”上,李东辉原形毕露,当众对我破口大骂,并扬言如果我不给他钱,他就杀了我。这哪里是练功者自愿“捐赠”?这分明是黑社会性质的敲诈、恐吓,我忍无可忍,向蒙特利尔警察局报了警。
我向世人揭露了“法轮功”披着“真善忍”外衣,干着诈骗钱财、残害生命勾当的本质
2001年11月3日,加拿大东部地区销量最大、历史最悠久的华人周报——《华侨时报》刊登了一篇长篇文章:《加拿大“法轮功”受害者之声》。
文章开宗明义提出:李洪志一次次写所谓“经文”,一次次发起对中国政府的攻击和不满,甚至挑起国际各国间人权相争,他从中渔翁得利,这是蓄意制造反华。这怎么是“修炼”?显然是披上“真善忍”外衣,包藏着险恶的妄想推翻中国政府的野心。一个声称拥有宇宙的李洪志,怎么如此胸怀,容不下一个地球上的中国政府?这足以证明,“法轮功”的欺骗到了甚么程度!
这篇文章的作者就是我。
李东辉敲诈勒索钱财的事件,使我猛然警醒,开始对“法轮功”进行理性的反思。2001年7月以后,我陆续走访了蒙特利尔一些“法轮功”家庭和人员,亲眼看到了一个又一个因练习“法轮功”而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的悲惨家庭,直接面对了一个又一个受“法轮功”折磨、摧残而精神恍惚、神经错乱的受害者。加籍华人王先生、李先生、刘先生,法裔加拿大公民罗伯特,华人戴先生的夫人,都控诉了“法轮功”对他们家庭和本人的危害。
走访这些受“法轮功”迫害的练功者及其家属后,一股强烈的冲动促使我奋笔疾书,将自己的亲身经历和在加拿大“法轮功”练习者中的所见所闻写成文字。几天后,我带着整理好的文章找到加拿大《华侨时报》。《华侨时报》社长和主编被文章披露的“法轮功”骇人听闻的罪恶勾当所震惊,当即同意在报纸上刊发这篇长篇文章。
“法轮功”对我展开了疯狂的迫害,诽谤、恐吓、威胁、殴打……
一石激起千层浪。得知《华侨时报》要刊发这篇文章的消息,“法轮功”总部负责人立即指示各地“法轮功”辅导站,狗急跳墙般地在第二天清晨到华人社区各个报刊代销点,把余下的《华侨时报》全部购清,将其中登载揭露“法轮功”本质文章的版页摘除。
李洪志及“法轮功”邪教组织总部在看到《华侨时报》刊登的文章后,胆颤心惊而又恼羞成怒,企图颠倒黑白,恶毒攻击,诬蔑我,诋毁我。“法轮功”惊惶失措的丑态,正暴露了他们欺世盗名、见不得天日的卑鄙、肮脏本质,也坚定了我与“法轮功”邪教组织斗争到底的决心和信心。
2001年11月30日,我再次与《华侨时报》负责人通了电话,提出在《华侨时报》举办一个“法轮功”受害者座谈会。时报负责人当即应允。
12月1日下午2时,我准时来到《华侨时报》报社,发现平日里秩序井然的报社附近突然围聚了几十个人。他们打着“法轮功”的标语和“真善忍”的横幅,高喊着李洪志的“经文”。待我走到报社门前,人群中突然窜出一个妇女,我一看吃了一惊,是我几年前认识的渥太华“法轮功”辅导站负责人周某某。周某某大骂我是“叛徒”,举起相机强行近距离拍照。我当即予以阻止。在争执过程中,周某某用手中的相机猛烈击打我,致使我左手背部及中指、食指红肿。后经当地医院诊断为手部软组织损害。
当我忍着疼痛走进报社大楼,发现4名“法轮功”骨干分子,正围着报社社长争吵、滋事。我只得再次向当地警察局报警。
丧心病狂的李洪志及“法轮功”邪教组织总部决不会善罢甘休。果然没过多久,李洪志及“法轮功”组织总部就来了个恶人先告状,幕后策划、唆使127个海外“法轮功”练习者,联名向加拿大蒙特利尔地方法院递交了起诉书,荒唐地起诉《华侨时报》和我诽谤了“法轮功”。
公道自在人心。在社会各界的鼓励下,我自发成立了加拿大反邪教协会,坚决与“法轮功”斗争到底
“法轮功”的倒行逆施并没有吓倒坚持真理的人们。《华侨时报》针锋相对,与“法轮功”展开了激烈的舆论交锋。社会各界也纷纷打电话或致函,声讨“法轮功”压制新闻舆论自由、煽动捣乱闹事的丑恶行为,表达了对《华侨时报》揭露“法轮功”真面目的正义行为的支持。
2002年2月2日,《华侨时报》出版“正义”特刊,以数版篇幅刊发社会各界的文章,将“法轮功”诬陷《华侨时报》的前后经过,以及“法轮功”表面上“真善忍”实际上“假恶丑”的嘴脸大白于天下。《华侨时报》社社长亲自撰文,呼吁当地华人“团结一致,站起来喝止李洪志歪理对华人及侨社的危害”。
《华侨时报》被“法轮功”买断的事件,引起了广大读者和社会各界人士的极大不满和愤慨,对“法轮功”的倒行逆施深恶痛绝。大家纷纷打电话或投书《华侨时报》社,强烈要求加印这期报纸,表示坚决支持时报,捍卫言论自由,维护社会正义,支持声讨“法轮功”。一些热心人士甚至提出愿意向《华侨时报》捐款,坚决做反对“法轮功”的坚强后盾。
在社会各界的支持和鼓励下,2002年3月,我在加拿大正式注册成立了反邪教协会。成立加拿大反邪教协会的宗旨就是崇尚科学,制止一切残害生命、破坏家庭、诈骗钱财的邪教活动,保护加拿大及海外华人免受“法轮功”及各种邪教迫害,并为“法轮功”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维护人权,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除了做好加拿大反邪教协会的工作外,我个人还打算把我被“法轮功”残害的经历记录下来,警示、教育社会各界人士,尤其是妇女和孩子们不要走我的弯路。我要用自己的力量,让广大妇女和儿童了解更多的科学、文化知识,增强维护人权、保护家庭幸福的能力,不让邪教钻了空子,让她们看清“法轮功”邪教组织的真面目,识破一切邪教的骗人伎俩,远离邪恶,免受邪教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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