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长沙县公安局对侦破“3·30”强奸抢劫杀人案有功人员给予2万元重奖。这是该局推行主办侦察员制、实行悬赏破案以来破获的首例大要案件。
今年以来,长沙县公安局改革刑侦工作,实行主办侦察员制度,加强对重大恶性案件的侦破。该制度规定,一案设一名主办侦察员,主办侦察员负责组织人员侦办案件,并对案件全程负责,赋予全方位的自主权。案件未破,决不收兵,以保持侦察人员的稳定性和侦破 工作的连续性。与此同时,对重特大恶性案件实行悬赏侦破制,对主动请缨并及时破案者给予重奖,对提供信息、积极举报的群众也视情况予以奖励。
此两项改革措施的出台,将民警的责、权、利紧密联系起来,有力促进了全局侦破打击工作。3月30日,长沙县干杉乡发生一起抢劫强奸杀人案,刑侦大队副大队长周立强敢“吃螃蟹”,主动揭榜担任主办侦察员,牵头组织精干力量全力侦察,于4月23日成功侦破此案。
以刑侦改革为契机,长沙县公安局加大了“破大打恶、攻坚克难”力度。“风暴行动”开展至今,已侦破各类刑事案件近200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500余人,追回逃犯14人。(范志皓吴善祥陈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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