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4月10日讯 记者龚雯从外经贸部获悉: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来,为切实履行承诺作了大量工作,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知识产权、投资和透明度等五个领域都采取了扩大开放的积极姿态。
在货物贸易领域,根据承诺,我国于今年1月1日大幅下调了5000多种商品的进口关税,关税总水平由15.3%降低到12%。工业品的平均税率由14.7%降低到11.3%,农产品(不包括水 产品)的平均税率由18.8%降低到15.8%。同日取消了粮食、羊毛、棉花、腈纶、涤纶、聚酯切片、化肥、部分轮胎等产品的配额许可证管理。另外,已修改和废止一批与WTO规则不符的法律、法规。同时,一批新的法律、法规相继出台。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障措施条例》已施行,相关的配套措施也相继出台。在服务贸易领域,中国政府根据承诺在一些重要的服务贸易部门颁布了新的审批外资进入中国的法规和条例,包括《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管理条例》、《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中外合作音像制品分销企业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修改<旅行社管理条例>的决定》等。对于以上的法规,中国政府各部门还将根据需要制定实施细则,以便使这些法规更具操作性。《外商投资商业企业管理暂行办法》、《中外合资证券公司审批规则》等正在积极制定之中。
在知识产权领域,我国完成对《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商标法》、《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法规的修改,制定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商标法实施细则》、《著作权法实施细则》、《药品管理法实施办法》的修改工作也将于近期完成。这些法规修改完成后,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在立法方面可望完全符合TRIPS协议的要求。
在投资领域,中国立法机构已对《中外合资企业法》、《中外合作企业法》和《外资企业法》等三个关于外商直接投资的基本法律及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修订内容包括外汇平衡条款、“当地含量”条款、出口业绩要求和企业生产计划备案条款。通过税制改革也已统一了内外资企业的流转税制;取消了对外商投资企业的高收费;废除了对外籍人员的一些双重收费标准。新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汽车产业政策已经公布。
在透明度领域,根据承诺,外经贸部通报咨询局自我国成为WTO成员之日起,即正式开展工作。今年1月,中国政府WTO咨询点正式开始向各界提供咨询服务,内容涵盖我国所有有关或影响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或外汇管制的法律、法规和其他措施的信息。为了保证咨询工作的准确性和权威性,组织成立了中国政府WTO通报咨询局咨询专家组。此外,为了更好地履行承诺,中国政府WTO咨询网站已开始筹建,以提高WTO咨询的效率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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