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克杰窝案涉及到十余名厅级高官,广西交通厅原党组书记兼主持工作的副厅长褚之田是其中的一个。并且,褚之田把成克杰当成自己的偶像。有例为证,1995年春节前,褚之田到成克杰家登门拜访,进门就扑通一声双腿跪地行了个“跪拜礼”,临走前没忘留下1万元“孝敬钱”。当然,最后这两个人的下场也差不多。
法庭上迟到的悔恨
2001年11月22日,清晨。广西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内外透出紧张气氛,几十名神情严肃、全副武装的法警严密控制着法院四周……8时30分,被告人褚之田被押上法庭。来自社会各界的群众和自治区内外的记者早已占满了旁听的位置,近千个旁听席位的审判庭内座无虚席。
担任审判长的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杨小林宣布:“被告人褚之田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开庭审理!”随即,出庭支持公诉的钦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大春向法庭宣读了起诉书:“被告人褚之田于1994年10月至1999年在分别担任钦州市市委书记、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厅党组书记兼副厅长期间,利用职务和权力、地位的影响为他人牟利,先后21次收受黄俊杰等人和单位贿赂,共计人民币54万元,美金3000元。此外,被告人褚之田非法所得190万元,另有不能说明合法来源的财产折合人民币132万元……”
公诉人随即一一出具了被告人的供述、证人证言等。这其中还包括褚之田的妻子李芳的许多证词,褚之田顿时傻了眼。
令人瞠目的“百宝箱”
“傍大款”是贪官聚财的通常捷径,褚之田也不例外。1997年8月的一天,一个自称叫黄俊杰的人来到广西建工集团机械施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建集团),开门见山地对该公司朱经理说:“我是区交通厅党组书记褚之田的朋友,请你在柳南高速公路宾阳至南宁段工程中分包一些工程给我做。”在此之前朱经理根本不认识眼前这位“黄老板”,朱以为他是个骗子,就三言两语将其打发走了。
没想到一个月后,广建集团刚接到中标通知书,黄俊杰就打来电话表示“祝贺”,并约朱经理出来吃饭。当朱经理漫不经心地来到宾馆,他顿时傻了眼:在黄俊杰身边正襟危坐的,正是堂堂的交通厅“一把手”褚之田!朱经理受宠若惊,赶紧三步并作两步,上前握住褚之田的手,连声说:“抱歉!抱歉!”觥筹交错中,“黄老板”自然如愿以偿地拿到了分包的工程项目。当然,黄俊杰在赚钱的同时,免不了也要有所“付出”:1998年春节前夕,黄俊杰以拜年的名义,送给褚之田人民币10万元。
案发后,司法机关扣押和冻结了褚之田的人民币存折、存单共37本(张),存款189万余元;港币存折4本,金额达49万余元;扣押美元存单两张,金额6万元;扣押房屋产权证两本。办案人员还查获了褚之田一个用于窝赃的铁皮箱,那里面有现金30万元人民币、8万元美金、33万元港币以及项链12条、戒指16枚、坠子一个、手镯和手链各一条,小小“百宝箱”价值连城。
投其所好的“生活秘书”
褚之田与前面提到的黄俊杰之间的交往也分两个阶段。1996年8月,他们两人互相认识后,虽然黄俊杰不断请他吃喝,也经常向他打听哪里有工程,但褚仍把黄俊杰当“外人”。褚之田真正与黄俊杰成为“铁哥们儿”是从选“秘书”开始的。褚之田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好色之徒,他对女色的贪恋甚至超过了他对金钱的欲望。黄俊杰是何等精明之人!与褚之田接触过几次之后,他便轻而易举地抓住了褚之田的这一致命弱点。他决定投其所好,以褚之田家属不在南宁、生活没人照顾为由,要给褚之田送上一位年轻貌美的“生活秘书”。
经过他一番精心遴选,1997年5月下旬,褚之田面前出现了一位光彩照人的靓妹,她就是日后与褚之田保持了很长一段时间情人关系的阿茵。当时,黄俊杰还煞费苦心地对阿茵谎称褚之田是“徐老板”。
褚之田对于百里挑一的阿茵备觉称心如意。而阿茵不久就知道了褚之田的真实身份。有这么一个大官依傍,她自然也是求之不得。故而,两人很快就如胶似漆,难舍难分。此后,褚之田付给阿茵每个月2000元到3000元不等的“生活费”。每个月他们都要幽会几次,每次都是在黄俊杰的情妇黄英萍的家中。然而,“寄人篱下”的偷情毕竟没有在自己家中来得方便。1997年11月,阿茵向褚之田提出,她想买一套房子,褚之田二话不说,当即给了阿茵7万元,算是买房的定金。年底,阿茵说房子要交钱了,褚之田一甩手就是8万元;1998年5月,阿茵又说,房子要装修了,褚之田再次给了她6万元;阿茵想做化妆品生意,褚之田帮她出了5万元的本钱。这样,在短短两年半的时间里,褚之田花在一个情妇身上的钱就达40万元之巨!
今年年初,检察机关根据群众的举报,立案查处了褚之田涉嫌职务犯罪的行为。2001年11月初,检察机关依法将此案起诉到法院。(据《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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