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有着20多年警龄的王启福被检察机关指控包庇恶贯满盈的张君。重庆市一中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
王启福原是市公安局涪陵区分局的一名警察。1995年12月22日,张君持枪抢劫了重庆友谊华侨股份有限公司沙坪坝分店,并开枪打死1人。作案后,张君潜逃到涪陵区隐藏起来。其间,张通过杨明建(原涪陵区公安分局警察,张君情妇杨明燕的哥哥,已被判刑),找到被 告人王启福,要求办理涪陵的户口。王启福在张君没有提供户口迁出方有效证明的情况下,出面让涪陵区户籍管理部门于1996年3月14日为张君以“龙海力”的名义办理了户口,然后收受张君人民币1000元、VCD影碟机1台,后还多次收受张君财物。张君于1996年7月29日用“龙海力”的户口在涪陵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成为了涪陵的合法公民。在此期间,王启福经常与张君联系、交往,并长期使用张君的桑塔纳轿车。
去年6月,张君向王启福问起上海一百重庆店被抢劫(系张君作案)的情况,王启福甚至出面替其打听。去年6月9日,张君伙同他人持枪抢劫了市商业银行,开枪打死2人;同年9月1日,张君又伙同他人持枪抢劫了农业银行常德市分行运钞车,开枪致多人死亡。两次作案后,张君都潜回了涪陵,并以“龙海力”的名义得以藏匿。
检察机关还查明,去年7月17日,市公安局涪陵区分局开会通报了张君抢劫市商业银行的情况,王启福参加了会议;9月5日,也就是农业银行常德市分行运钞车被劫后的第4天,王启福还与潜回涪陵的张君等人一起吃饭;9月6日,公安部发出了对常德抢劫案的通缉令,通缉令介绍了张君的基本特征并附有张君的照片;9月7日,市公安局涪陵区分局又开会通报了张君抢劫作案的有关情况。
在法庭上,出庭支持公诉的检察官因此认为,作为一名有着多年警龄、身负着保卫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职责的警察,王启福不仅没有为公安机关及时抓捕张君提供线索,反而还违法、违规出面为张君办理户口,与张君保持着密切的关系,其行为已构成了包庇罪。
面对指控,被告人王启福及其辩护人分别作了无罪的答辩和辩护。王启福称,在张君被公安机关抓获前,他不知道也不可能知道“龙海力”就是张君,因此他根本就不具有犯罪的故意。在和张君交往期间,自己的一些行为虽然违反了有关规定,但也不至于受到犯罪的指控。辩护人则认为,从王启福的行为来看,无论主观要件还是客观行为,都不符合包庇罪的构成要件。
庭审结束后,审判长宣布待合议庭评议后,改日宣判。(记者韩锦卫,实习生卢梦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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