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检法建立“特别通道”联手打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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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02月24日10:33 华西网
本报讯(肖兴文记者吕刚)我省公安机关在“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与检察院、法院等联手建立起打黑“特别通道”以加大专项斗争力度。目前,全省已打掉涉黑团伙和恶势力团伙300多个。 据了解,“特别通道”由3个环节组成:一是定性环节。省公安厅在打黑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了由检察院、法院有关人员参加的专家组,对疑难案件进行综合分析,强化证据、诉讼意识,准确定性,防止升格或降格处理。二是审理环节。检察院、法院与公安机关加强联系协作制度,以“特别程序”提前介入,不纠缠细节,快批快捕,快审快结,提高打击的质量和效率。三是劳教环节。对涉黑、涉恶案件中处以劳动教养的人员,凡以自残、托病等办法企图逃避打击的,一律不得变更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所外执行。对以前实施劳教的人员,要进行梳理,发现其中有涉黑涉恶犯罪的,要重新论处。
背景资料:黑社会组织与犯罪
据新《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组织、领导和积极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犯前两款罪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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