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征求意见2月底结束 3月人代会上暂不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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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01月12日05:17 北京晨报
晨报讯 (记者廖雁) 从昨天开始,备受关注的婚姻法修正草案在各大媒体正式公布,征求全民意见。昨天记者从全国人大法工委获得消息:由于时间关系,今年3月5日开幕的九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将不会审议这项法律草案。
本报记者昨天独家采访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民法室主任王胜明。他介绍,婚姻法“二次审议稿”共六章52条,各界人士可以通过新华社网站及近期的《人民日报》、《法制日报》了解草案的全部内容。此次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修正草案)》是经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审议,并经委员长会议决定后公布的。征求意见的时间定为2月28日之前,各地人大常委会负责征集本地区意见,特别要征求广大妇女、企业职工和人民法院的意见,并将意见汇总报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同时,有关方面也将继续召开座谈会、论证会,进一步听取意见。公民及各方面人士可以直接给法工委写信,信封上注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收”即可,邮编100805。
王胜明说,各方面的意见将经过专门整理形成材料,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参考这些意见,全国人大法工委将继续对二次审议稿加以修改,经过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审议,认为基本可行之后再提交常委会第三次审议。由于2月底才结束征集意见,3月5日召开的人代会的议题中没有审议婚姻法的内容。婚姻法有可能在人大常委会中表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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