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英苦苦搜寻对伊动武依据 旧决议亦具合法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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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3月18日08:42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3月18日电 英国政府资深法律顾问、英国司法大臣戈德史密斯声称,现有的三个联合国安理会决议加在一起 ,使得对伊拉克动武一事具有了法律依据。 戈德史密斯所说的安理会决议是1990年和1991年海湾战争期间的第678号决议、第687号决议,以及2 002年11月通过的1441号决议。 然而,他的说法受到了不少国际法专家的质疑。 有意思的是,发动对伊战争是合法的这种说法来自英国,而英国布莱尔政府正面临来自执政工党内部和公众的强大反 战压力。 美国布什政府已对这种说法表示支持,但美国并不认为联合国安理会通过相关的决议授权是对伊动武的关键。 英国司法大臣引起争议的发动对伊战争合法的说法基于下面几个方面的考虑: 1990年联合国安理会第678号决议授权以武力将伊拉克驱逐出科威特; 1991年联合国安理会第687号决议的停火协议,是以伊拉克有责任解除大规模杀伤性武器为条件的; 而2002年11月的联合国安理会第1441号决议,则明确表明伊拉克未满足上述要求。 英国司法大臣戈德史密斯声称,伊拉克未能利用安理会决议案所提供的最后机会销毁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因此安理会 最初授权动武的立场再次自动生效。 但是,很多国际法专家对此持有不同看法。 其中一个英国国际法团体认为这是一种牵强附会的说法,英国政府试图向公众兜售这样一种看法,即12年前海湾战 争时期的动武授权依然有效。 事实上,对伊动武的授权已被后来的安理会停火决议案终止,现在发动的对伊战争因此是非法的。 确实,不管以前的决议案还是1441号决议案,都没有明确表示授权对伊动武。 除此而外,联合国安理会从未支持推翻伊拉克领导人萨达姆·侯赛因政权的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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