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原因迫使美国对伊拉克动武还得往后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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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3月13日04:32 中国青年报 | ||
美国本来希望联合国安理会3月11日对美英西提出的伊拉克问题新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以使“3月17日伊必须解除武装的最后通牒合法化”。但由于法国和俄罗斯威胁动用否决权等因素,美国被迫同意安理会表决再次往后推延。 此间有分析认为,美国这种“灵活务实的姿态”说明其外交政策的“成熟与无奈”。究其原因不外乎:一、布什政府意识到在目前安理会严重分裂的情况下不可能获得9张赞成票 但与此同时,美国及其他有关国家针对伊拉克问题的各种外交活动却在紧锣密鼓地进行,寻求大家可以接受的折中方案。在3月10日深夜举行的安理会闭门会议上,英国提议分两步实施对伊决议案。第一步,萨达姆必须在10天内证明本国已做出解除武装的“战略性决定”;第二步,联合国给伊拉克更多时间,让其彻底解除武装。但此间不少媒体质疑其可操作性。 应“不结盟运动”的请求,安理会同意11日、12日两天就伊拉克危机召开公开辩论会。“不结盟运动”代表了联合国115个成员国,其中绝大多数是发展中国家,它们多数反对美国未经联合国授权即对伊开战。联合国的外交官们认为,公开辩论会的召开意味着投票表决最早也要在13日举行,离美国提出的3月17日的最后期限只有4天,显然时间太仓促。 11日,安理会的6个非常任理事国———喀麦隆、安哥拉、智利、几内亚、墨西哥和巴基斯坦也共同提出了一个伊拉克问题决议草案,草案除设定一系列伊解除武装的具体标准外,还将美英要求伊解除武装的最后期限延长30至45天。但该草案遭到了美国的反对。 白宫发言人弗莱舍11日表示,无论如何,美国将敦促安理会在这个星期对伊拉克问题新决议进行表决。白宫可以对决议内容进行小幅修改,但不可能大幅延长伊拉克解除武装的最后期限。弗莱舍说:“布什总统认为还有一些外交斡旋的空间,但时间已经不多了。我们将不会考虑任何有关将期限延长为30到45天的建议。”这种观点得到了英国方面的呼应。英国驻联合国大使格林斯托克说,可以延长3月17日的最后期限,但是“我可以肯定,不会超出3月份”。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美国官员表示,如果安理会在3月13日或14日进行表决的话,美国可以接受7至10天的“延后期”。分析人士据此认为,美国可以将伊拉克解除武装的最后期限延长到3月底。 本报驻华盛顿记者张兴慧 (本报华盛顿3月12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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