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利克斯核查报告全文(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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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2月15日04:21 中国产经新闻 | ||
美国东部时间2月14日上午10:15(北京时间2月14日晚23:15),联合国负责对伊核查的首席官员布利克斯向安理会提交新的核查报告,以下是核查报告原文第二部分: 我曾经在1月27日向安理会提交的报告中说过,从我们的经验来看,伊拉克已经从原则上决定为我们的核查工作提供帮助,最重要的是我们可以随时进入一些最重要的地区,这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要特别指出的是,到目前为止,我们进入这些地区都没有遇到任何问题,其中包括那些从未被公开和检查过的地区,特别是总统官邸以及其它私人住所。 我在那份报告中还曾指出,为了进行彻底的核查,完成裁军任务,伊拉克方面提供实质性的合作是必不可少的,我已经说过,这种合作需要更加开诚布公的态度。用1441号决议的话来说,我们需要伊拉克立即无条件地提供积极的合作,以解决现存的裁军问题。伊拉克方面可以交出那些被禁止的设施,坦承那些被禁止的计划,或是提交另人信服的证据证明这些设施和计划已经被销毁和取消。在目前的情况下,伊拉克应该是愿意提供合作的,我们在巴格达的时候,曾经与一个南非政府的代表团进行过会谈,这个代表团正在向伊拉克阐明南非是如何与国际原子能组织进行了两年的通力合作,取消了核武器项目,赢得了全世界的信心的,我已经得知伊拉克接受了南非代表团的游说,派出了一个专家小组进行进一步的谈话。 如果说伊拉克仍然存留着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和其它相关的被禁止的设施和项目,那么到底还有多少呢?到目前为止,核查委员会还没有发现这种武器,我们所发现的仅仅是一些空的化学武器弹头,这应该是还没有被公布和销毁的武器。此外,我们所发现的另一个重要的东西是一些未被说明的被禁止的武器,举例来说,伊拉克提供的一份文件表明,他们目前拥有1000吨化学武器原料没有说明,当然,我们不能据此下结论说伊拉克拥有化学武器,但是也不能排除这种可能性。如果他们真的拥有这些武器,就应该交出并销毁,如果他们没有,也应该提交令人信服的证据。 我们知道,很多政府的情报机构都坚信伊拉克目前仍然拥有被禁止的武器、设施和计划,美国国务卿曾经在不久前提交了一些证据来证明他的结论,各国政府都拥有一些核查人员不知道的情报来源,而作为核查人员本身来说,他们的报告只能基于所发现的证据,没有证据就不能服众。 在我以前提交的简报中,我曾经提出了一些突出的实质性问题,这些问题我已经在1999年上半年向安理会提交的两份文件中列出,伊拉克方面对此也应该有所了解。比如,我在报告中提到了炭疽问题、VX武器以及大射程导弹问题,我曾经指出:“这些问题应该引起伊拉克方面的足够重视,而不是将其搁置。”尽管伊拉克并没有能够及时地提供最新的材料和证据对此加以说明,但他们在去年12月7日已经对此有所反应。虽然我明白,对于伊拉克来说提供所有需要的证据并不容易,但寻找这些证据也不是核查人员的责任,不过伊拉克方面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此事的重要性。 我在一月份向安理会提交的报告中曾经提到了Al Samoud 2和Al Fatah导弹,伊拉克方面已经向核查委员会提供了关于导弹引擎制造和火箭引擎进口的相关消息。我们的初步印象是这两种导弹都是被禁止的导弹系统,因为它们的测试射程都超过了安理会规定的150公里的限制,但伊拉克已经被要求在核查委员会完成技术检查之前停止导弹的飞行实验。 在本周早些时候,核查委员会的导弹专家曾经专门针对这个问题进行了为期两天的讨论,这些专家的最后结论是,按照伊拉克方面提供的数据,Al Samoud 2导弹的射程超过了150公里,依据1991年的687号决议和715号决议,这种导弹属于被禁止的武器范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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