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分析:美国加强对伊拉克动武之前的外交战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1月30日12:48 新华网 | ||
新华网联合国1月29日电(记者郭立军 段吉勇) 联合国安理会29日再次就核查小组两天前提交的最新情况通报举行了内部磋商,美国抓住通报中对伊不利的大量实 例加大了动武施压力度,但同时也原则接受核查小组2月14日再次向安理会通报的安排。至此,布什政府争取名正言顺对伊 动武的外交努力逐渐加强,即尽全力争取安理会在短期内通过一个至少可以得到模糊动武授权的1441后续决议。 核查小组主要负责人布利克斯在27日情况通报中没有明确要求更多的核查时间,也没有提出未来核查工作设想,这 个空白为美国推动安理会通过“第二个决议”提供了较大的回旋余地。布利克斯在美方压力下提交的情况通报虽然抽象地肯定 了伊拉克核查合作“相当不错”,但却列举了伊合作欠缺及在武器销毁方面遗留大量问题的不少具体实例,这些实例显然可被 美用来大做文章。 此间外交界人士认为,在海湾地区大兵压境、军事打击箭在弦上的情况下,时间已成为美方在安理会对伊动武外交政 策选择的优先考量因素。出于时间考虑,美方已放弃耗时且难以控制的纯技术性选择,即通过强化后的核查机制炮制证据或通 过强化“境外问询”等手段通过核查人员找到罪证的选择。 另一方面,美国选择挑明1441号决议的关键模糊之处并迅速发动战争的做法对它争取国内舆论和国际盟友的支持 显然不利,因为布什政府将不得不全盘抛弃前一段在伊拉克问题上采取的多边战略和已取得的相应外交成果。因此,这一选择 不能有效服务于美国的总体利益。 布利克斯的报告虽然可为美方利用,但远不足以帮助美国打造对伊动武国际联盟。因此,美国总统布什终于决定打出 “情报”这张王牌。他在国情咨文中宣布美国务卿鲍威尔将于2月5日携带可表明伊方有意匿藏被禁武器并与“基地”组织有 瓜葛的“罪证”访问联合国。鲍威尔的联合国之行显示出美国不达目的不罢休的决心。决定宣布后引发了此间观察家对鲍威尔 此行旨在启动动武快捷方式的种种猜测。据悉,下月安理会主席国德国在得到美国认可的基础上,已正式将布利克斯2月14 日再次向安理会汇报核查情况纳入工作日程。基于美方不会在核查进行中突施军事打击的判断,鲍威尔2月5日向安理会通报 美情报部门掌握的情况后,美立即向伊开火的可能性不大。 此间分析人士认为,鲍威尔向安理会成员展示情报有利于争取支持,但在动武前公开目标情报不利于军事打击效果, 更威胁到美情报来源的安全。此外,在27日核查报告提供了大量可供美方炒作的例子以及布什国情咨文就武力解决伊拉克问 题营造出总动员的气氛后,2月5日安理会“情报会议”不论从鲍威尔公文包中的材料看,还是从召集会议选择的时机看都是 可一而不可再的事情。如果在这种情况下美仍没有选择立即开打,则表明美方很可能放弃了动武快捷方式的选择。 综上所述,美对伊动武的外交选择呼之欲出:即选择在不过多妨碍军事行动的时间内推动一个至少可导致模糊动武授 权的1441号后续决议。 分析家认为,美方推动“第二个决议”既有迫切性,又有可行性。在迫切性方面,除了要为美军事行动在安理会“正 名份”之外,美方还有必要在摧毁1999年安理会通过的1284号决议确立的核查机制前初步设立一个对伊核查新模式的 雏形。这个模式将取代4年前设立的牵扯到中止制裁等诸多问题的旧核查模式,确保伊在遭受军事打击后不可能重新发展大规 模杀伤性武器。 “第二个决议”的可行性基本上是建立在其耗时长短的基础之上。在决议内容和磋商时间两个因素上,此间一些分析 人士认为美将在必要时舍前取后,以数周为容忍极限搞一个“限时专送”,在磋商关键时刻让出部分要价,以退为进,例如, 给伊拉克设定一个“最后期限”。此外,美国必要时还可以虚实相间,以建立新核查机制虚晃一枪,暗藏争取模糊动武授权的 杀着。 此外,美方在相对短的时间内争取通过第二个决议的可行性还建立在背景环境的基础之上。回顾以往对伊核查决议出 台的过程,1284号决议的磋商耗时9个多月,结果是包括3个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在内的4票弃权;1441号决议的难度 也很大,结果耗时8周全票通过。“9·11”事件促成了国际反恐大联盟,从根本上改变了大国关系格局。此外,1441 号磋商过程中美国已在积极调兵遣将,并将“不惜单干”挂在嘴边,上述因素共同导致了两个决议在时间和结果上的巨大差异 。 同样,当鲍威尔在有十几万美国大兵撑腰,并在布什再次表明不惜单干的动武决心后的关键时刻携“罪证”来访,甚 至在象征性启动向安理会通报程序后拉开不惜采取动武快捷方式的架子,那么当美方以第二个决议草案表明还可以在多边框架 内再走几步时,自然有理由期待安理会成员会给些面子。鉴此,此间分析认为鲍威尔来访前后是美抛出后续决议草案的相对理 想的时机。白宫发言人弗莱舍29日说,未来几周,但不是几个月,是外交磋商的“最后阶段”。(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