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美国向联合国安理会提交了最新对伊草案,声称这是给伊拉克的“最后机会”。与前两次相比,提案的
实质性内容并没有发生改变,只是在细节上做了一些修改。
在引言部分,美国加入了“重申尊重伊拉克﹑科威特及其邻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的承诺”的表述。在提案的执行部分
,美国增加了一段独立的内容,表示“据此决议,予以伊拉克全面履行以往承诺的最后机会”。此外,修改后的提案将原执行
部分第二段有关“ 安理会曾多次警告伊拉克,违背其(销毁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承诺将导致严重后果”的内容移至提案结尾
部分。
提案要点:
1、在决议获得通过后的7天内,伊拉克必须确认完全履行这一决议,并配合联合国武器核查人员行动。
2、伊拉克必须在30天内公布所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项目以及相关材料,包括民用项目。
3、核查人员应在决议生效后45天内开始工作。
4、核查人员在开始工作的60天后向安理会进行汇报,也可在60天内汇报伊拉克的任何违反决议行为。
5、武器核查人员可以无条件且不受任何限制地到伊拉克境内的任何地方进行核查。
6、联合国将给伊拉克“最后机会”履行其解除武装承诺。
7、伊拉克的任何不完全合作,将构成“进一步的事实性违抗”,安理会将就此做出评估。
8、一旦伊拉克阻挠武器核查行动,武器核查人员须立即向安理会汇报。安理会将立即开会进行讨论。
9、伊拉克若不履行联合国决议规定的义务,将面临“严重的后果”。
10、武器核查人员可以随意调查和访问伊拉克科学家﹑官员,并可以让他们的家属离开伊拉克来接受核查人员的询
问。
11、核查人员可以“封锁”任何被核查的地区,宣布为禁区,禁止伊拉克当局在那里从事任何“地面和空中活动”
。(张婧婧整理)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订阅短信头条新闻,第一时间、突发事件、重大新闻尽在掌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