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华盛顿9月30日电(记者严锋谭卫兵)美国总统布什30日签署了美国国会上周批准的2003年度《外交
授权法》,但批评国会在法案中加进有关耶路撒冷地位问题的条款,干涉了美国宪法授予总统主导外交事务的特权。他说,美
国在耶路撒冷问题上的政策没有变化。
布什在一份书面声明中说,法案中有关耶路撒冷地位的条款如果不是建议,而是强制 ,这将侵犯宪法赋予总统处理外
交事务的权力,因而是“不能允许的”。
美国国务院发言人鲍彻当天说,布什政府曾多次向国会转达对法案中关于耶路撒冷地位问题条款的反对意见,认为这
样的立法将妨碍总统促进美国在中东地区利益和推动公正持久解决中东问题的特权。他说,美国政府在耶路撒冷问题上的观点
始终是:耶路撒冷问题是需要通过谈判解决的最终地位问题之一。
美国国会26日通过的《外交授权法》实际上是美国国务院2003年度的拨款法案。但美国国会在法案中除了像过
去一样要求美国政府尽快将美国驻以色列使馆从特拉维夫迁往耶路撒冷外,同时还提出了三项新的要求。一、目前直接向国务
院报告的美驻耶路撒冷领事馆必须归美驻以大使管辖,否则不能得到有关拨款;二、任何政府文件在提到耶路撒冷时必须指明
它是以色列首都;三、在耶路撒冷出生的美国公民,其出生证明、护照和国籍证明等文件上必须标明其出生地是以色列。
以色列在1967年中东战争中占领东耶路撒冷,后来正式吞并这一部分巴勒斯坦领土,同时将东、西耶路撒冷宣布
为其“永久的首都”。国际社会始终没有承认以色列对东耶路撒冷的吞并,阿拉伯国家和巴勒斯坦则一直视东耶为被占领土,
并坚持把东耶作为未来巴勒斯坦国的首都。耶路撒冷问题被认为是巴以最终地位谈判最敏感和最棘手的问题之一。
美国总统布什在大选期间曾多次表示当选后将把美国驻以使馆迁往耶路撒冷,但在就任后转而采取了美国往届政府在
耶路撒冷问题上的立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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