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1”之后的美国活像一个在街头中了暗算的流氓老大,看着额头上淌下的鲜血,愣是不知道是谁唆使手下砸了他的脑壳。恼羞成怒之余,派出大批装备精良的小喽罗,从某个小胡同里揪出素来看不顺眼的小泼皮,迎头就是一顿痛揍,揍完之后犹不解恨,又掉转老拳对准某一必欲除之而后快的小黑帮头子,作厉言威胁状。
“9-11”之后的美国又像一个比赵高更狡诈的导演,他不是颟顸地指鹿为马,而是动 用各种高科技摄影、剪辑手段,辅以传统的暗示、影射、挑拨等手法,企图让全世界相信,拉登这头鹿其实就是“9-11”事件幕后的那匹马。不过,他的那套伎俩又怎能瞒得过早就受过理性主义启蒙兼以实证主义训练的我辈知识人呢?恕我直言,美国政客们在“9-11”废墟上的表演,就像一出障眼法与愤怒转移法并用的政治荒诞剧,委实让我哭笑不得。只可惜当今世界,老美独大,除了上帝,谁管得了他?他拒签《京都议定书》,撕毁导弹协议,抗拒联合国对他的战争罪审察权,想干啥就干啥,真个是我是流氓我怕谁。在指拉登为“9-11”祸首这件事上,他没有像赵高那样赤裸裸,已算是很对得起全世界观众了。
美国佬在国际关系领域的为所欲为,让我想起“绝对的权力绝对腐蚀人”这句老话。人们习惯于用这一格言评价一国范围内的独裁者或某一单位的专权者,其实,用它来解释美国佬在世界范围内的霸道行径,也完全有效。自前苏联解体后,美国就成了全球范围内仅存的超级大国,换句话说,在民族国家争胜的丛林中,美国佬成了啸傲群雄的山大王。虽说美国佬素有自由民主理念的熏陶,也禀有深厚的法律意识,其文明程度之高,令人眼热,但只要是人,总免不了人性的弱点。一旦像猴子一样爬升到独霸天下的高位,他的红屁股也就不可避免地暴露在世人眼前。更糟的是,当他一旦拥有了“绝对权力”,他的自私、伪善、霸道等先天缺陷,就由于无人能下刀疗治而呈恶性膨胀之势。只要看看美国佬在眼下这个“单极世界”中的所作所为,就可以明白吾言不虚。
谁在挑战“底线伦理”?
以前读流亡哲人霍克海默和阿道诺谈美国“文化工业”的著作,总觉得很奇怪,他们怎么会想到把“极权主义”这样的卷标贴到以“自由主义”理念为支撑的国度?读完他们的论著,我还是被他们说服了。“文化工业”的特征就是以统一的标准、统一的程序生产文化商品(如电影,音像制品,杂志,畅销书等),并以塑造观众的统一趣味为目标。这种生产模式确实与“一个国家,一个政党,一个领袖”式的纳粹极权主义颇为神似。
如今已坐上山大王宝座的美国佬越发肆无忌惮地借助好莱坞、美国之音、《时代》杂志、CNN等传媒工具构筑成的全球性“文化工业”,开足马力地向全世界灌输他的价值观和生活方式。说实话,美国佬的价值观和生活方式确实相当吸引人,但如果不管水土服不服地强逼人接受,就会让人反胃,好比一个美女逼着我吻她,却也不想想我有没有刷过牙。
说起美国佬玩命鼓吹其价值观和生活方式的动机,不外有这几种解释:1、美国佬希望大伙儿都过上美国式的好日子,不管你是白人、黄人、黑人,不管你是牧师、和尚、阿訇,不管你是左派、右派、中间派,也不管你是同性恋、异性恋、双性恋;2、美国佬希望大伙儿都成为亲美人士,借以巩固其山大王的地位,最终实现东方不败“千秋万载,一统江湖”的未竟遗业;3、美国佬希望他的文化商品更有市场,换来更多的美钞。
由于美国总统发表就职演讲时往往会声泪俱下地牵扯到“全人类福祉”,不少人也许真会相信第一种解释。其实,“全人类福祉”云云只是美国佬对外宣传的一张牌而已。他手中的牌还多着呢,如“神圣正义”,“持久自由”,“人权高于主权”等等。形势需要他打什么牌,他就打什么牌。在台湾问题上,他对着大陆打“台湾派”,对着台湾打“大陆牌”,分而治之,两边得利,真是要多爽有多爽。
我近来常有一个怀疑,美国佬是不是偷学了黄老之术啊?你瞧他的种种作为,真是深合“虚则实之,实则虚之”的要义。比如,他玩命鼓吹其价值观和生活方式,明明是着眼于国家安全与经济利益(对应于第二、三种解释),但偏偏搞得某些国家的文化人涕泪横流地感戴老美的博爱与仁慈。又如,他围剿塔利班,封锁伊拉克,打出的旗号甚是堂皇,“反恐”,“反邪恶”,“持久自由”,颇有统战效果,但骨子里还不是为了一己之私利?打塔利班那是愤怒转移和铲除异己,与伊拉克死磕是为了巩固其在中东地区的政治势力,控制当地的石油输出。早在海湾战争期间,就有明眼的美国人打出了“NO BLOOD FOR OIL”的标语,可见美国佬内部也颇有些看不得当局耍花招的阿甘们。回头读海明威《永别了,武器》,主人公亨利中尉对当时威尔逊政府以正义、神圣、光荣等炫目字眼引诱他们上“一战”前线的做法,就腹诽不已。他最后选择了逃亡和爱情,遁入“一个人的和平”(separate peace)。
坦率地说,亨利的选择太文人,太乌托邦,也太“非政治”了。在民族国家争胜的时代,以国家利益为优先考虑,并运用纵横之术营本国福祉,其实是有其历史合理性的。我对自励型民族主义深为认同(参见拙文《自励与排他—从“世界杯”看韩式民族主义》,《南风窗》2002年7月下),对美国佬在国际关系领域“外孔孟内黄老”的表演又鄙视又佩服,就是这个道理。不过,也许坐上山大王的宝座后感觉太好,美国佬近年来也常常自露马脚,比如反响甚大的拒签京都议定书一事,美国佬就老着脸皮亮出了“限制全球温室气体排放有损美国经济利益”的底牌。
我以为,在这个民族国家争胜的时代,适度的民族主义固然无可厚非,但民族国家争胜毕竟是文明人的游戏,起码的规则还是要有的,否则就真是和群猴争霸没两样了。当前学界所出现的整合国际政治研究与伦理思考的新动向,即导源于这种确立基本行为规则以避免全球冲突恶化的迫切需要。国际政治研究与伦理思考联姻的一个重要产物,即是以国际关系领域内的伦理规范为定位的“全球伦理”命题。对于是否应当建构“全球伦理”,我想大家不会有疑义。但应当建构怎样的“全球伦理”,争议就很多了。
从语词上来推敲,既然是全球伦理,就应当是所有国家(作为国际关系中行为主体的国家)都遵循的基本伦理规范,要让所有国家都遵循,那就首先要让所有国家都能接受。问题是,有没有一种各国人都接受的伦理规范呢?这种规范不可妨碍韩国人吃狗肉,不可限制日本人点头哈腰,不可逼迫汉人吃素,不可阻挠穆斯林娶三妻四妾,不可强迫美国女性戴蒙面纱巾……全世界的智者汇集在一起想了几天几夜,终于想出一条,翻成中文就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条规则后来被称为伦理金规(golden principle)。
理想主义者多半会不满于按这种思路拟定的“全球伦理”,他们也许会认为,既然是“全球伦理”,就应当是从人类文明中抽绎出的最高伦理规范,怎么可以满足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种低级要求呢?如果做不到以身饲虎,起码也得有“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境界。
我可没有理想主义者那么乐观,在我看来,如果各强势国家在国际关系领域内能够恪守“金规”式的“底线伦理”,就是全人类之福了,指望他们“舍己为人”,那纯粹是奢望。只要看看美国佬在阿富汗不惜误杀平民地狂轰滥炸,就足以明白,要达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种低级目标,也并非易事。试想,美国佬干嘛要不顾脸面地拒绝联合国审察其战争罪或反人类罪的管辖权,还不是因为心虚?
想起了范增的哭谏
眼看“9-11”周年祭就要到了,美国佬又把愤怒的矛头从塔利班转向了宿敌萨达姆,满地流油的海湾地区也许很快就会重起狼烟。令人备觉荒诞的是,美国佬张牙舞爪了将近一年,“9-11”的幕后策划者到底是谁,却仍然没有定论。面对强权者的自欺欺人,就算上帝不发笑,我也忍不住要发笑了。
尤需反思的是,美国佬愤怒转移式的反恐战争,真能达到保障国家安全的目的吗?
如果国家安全仅指美国佬是否会受到战争威胁,那我敢打包票,短期内还没有哪个国家吃了豹子胆。问题在于,国家安全还包括美国佬的人身安全。以巴冲突表明,尽管军事力量悬殊,弱小的一方照样可以威胁到强国子民的人身安全。
记得哈佛大学华裔学者杜维明在“9-11”后的一次演讲中提到,目前美国学界谈得最多的就是“国家安全”与“个人安全”的关系问题。在某些美国学者看来,就算美国设立了完善的TMD、NMD体系,能够成功击溃来自任何地区的导弹袭击,但美国人的个人安全仍然无法得到保障。须知,诸如人肉炸弹式的针对平民的报复性自杀攻击,是防不胜防的,除非美国佬闭关锁国,并逐走所有新移民。
我以为,倘要彻底消除针对美国佬个人的所谓恐怖行动,就得先搞明白一个问题:谁在制造仇恨?
多年来,美国佬动辄借“人权”及“自由”之名对异己者拳打脚踢,或以神圣正义的名义对敌对国狂轰滥炸,早已在全球范围内播下了仇恨的种子。“9-11”事件只不过是积蓄已久的仇恨的一次较大规模的爆发罢了。在此次事件中丧生的普通美国人可以说是本国政治家种下恶果的代罪羔羊。遗憾的是,美国佬并未深挖灾难的根源,而是凭借其军事优势向塔利班控制的阿富汗倾泻怒火,且一而再再而三地误杀平民。
这让我想起项羽的军师范增在项羽下令坑杀了数十万敌军后的哭谏:造孽啊,你一下坑杀了那么多人,每一个人都有若干亲戚,你一夜之间为自己制造了几百万仇人,你还想不想得天下啊。(龚刚 澳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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