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日本国会众院正式通过了《反恐怖特别措施法》、《自卫队法改正案》和《海上保安厅法改正案》。其中,《反恐怖特别措施法》规定:日本自卫队可以向美军等外国军队提供包括武器、弹药在内的物资的补给、运输、医疗和通讯等方面的支援;对战斗中的遭难者进行搜索、救助;对难民等执行救援任务等,并且放宽了自卫队员使用武器的限制。一言以蔽之,该法案实际上为自卫队海外派兵、动武提供了法律依据,将对日本的和平宪法和安保政策产生深远的影响。
首先,是关于所谓“集团自卫权”的问题。根据日本现行的对和平宪法的解释,日本奉行的是“专守防卫”,不承认拥有集团自卫权,因此,在美国遭到恐怖袭击后,日本虽然是美国的盟国,但法律是不允许它像英国那样直接参与美国的军事行动的。但这次执政三党和小泉内阁为了通过该法案、实现海外派兵的目的,便声称在和平宪法中找到了《反恐怖特别措施法》可以通过的依据。小泉本人在国会答辩时称,宪法第九条虽然明确表示放弃战争权,但在和平宪法的前文中“提倡进行国际协作”,两者之间的“缝隙”就是该法案通过的宪法依据。可以说,小泉的这个发言虽然没有明确表示放弃关于不承认拥有集团自卫权的宪法解释,但其将宪法解释模糊化的作法无疑使和平宪法约束力大大降低;而从结果上看,《反恐怖特别措施法》的通过实际上已经使日本踏入了行使“集团自卫权”的禁区。
其次,《反恐怖特别措施法》的通过将加速日本建立“有事法制”的进程。所谓“有事法制”,是指在日本遭到侵略或周边发生战争波及日本时用以规范社会行为的法制体系,是日本回归“普通国家”的一环,放宽对自卫队的使用限制是其重要内容。
自从自民党关于建立“有事法制”的主张提出后,由于其与和平宪法的精神相悖,一直遭到日本国内左翼和平力量的强烈反对,实质性进展不大。但这次以自民党为首的执政三党以“9·11”事件为契机,打着“反恐怖”的旗号直接挑战和平宪法,《反恐怖特别措施法》的通过使有关安保政策的论证朝着有利于建立“有事法制”的方向发展,国会中已经有人呼吁将整备“有事法制”作为明年通常国会的主要议题。另外,执政三党借口情势紧急,像《反恐怖特别措施法》这样重要的法案竟然只经过两周的讨论就得以通过,特别是最大在野党民主党的摇摆不定,进一步证明目前的日本政坛已失去了在安保问题上的势力平衡,社民党、共产党等左翼势单力孤,预计未来在“有事法制”的问题上也将难以有所作为。(本报驻东京记者华晓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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