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随着美籍华裔科学家李文和案的昭雪,联邦检察官兰迪·贝洛斯近日再次披露李文和案中某些被司法部划为“机密”的内幕,披露了美国联邦调查局(FBI)如何因玩忽职守而制造冤假错案。他认为:“李文和案是错误司法调查的一个范例。”
1994年4月,FBI已“嗅”到了苗头,并下令阿尔伯克基的FBI办公室着手调查“核机密泄漏”事件。但此后3年间,接手这起“间谍案”的特工根本不知道李文和究竟是“何许人 也”,他们对中央情报局(CIA)的文件一无所知———文件中“详细介绍”了这位华裔科学家熟悉W-88核弹头的原理,并涉嫌泄漏有关机密。1997年12月,FBI把“监视镜头”聚焦到了包括李文和及其夫人希尔维亚在内的一系列“嫌疑重大者”身上。但1999年3月———接到命令后的15个月,阿尔伯克基的官员才懒洋洋地捡起了这一案件,并顺便挑了个“替罪羔羊”———李文和。
自李文和“间谍案”立案侦查后,在长达4年的时间里,一直都是由个别特工负责调查,而且他们还不是专职———有时,他们还得忙于一些诸如抢劫之类的案件。在阿尔伯克基的FBI办公室看来,李文和案与那些“小打小闹”的案件没有什么区别。
1996年12月,FBI华盛顿总部最初派往阿尔伯克基“协助”调查李文和案的两名特工都是刚刚出道的新手。一名检察官后来描述自己与第一名特工合作时的情况说:“与他合作,简直就像赶着一头死驴推车。”而另一名检察官在回忆自己的经历时说:“他简直就是一个废物。”然而,这一案子被“死驴”和“废物”胡对付长达数月,华盛顿高级官员居然毫不知情。
为了“指证”李文和确实犯有所谓的“间谍罪”,有关部门需要提供李文和发送机密的“邮件封面”的影印件。但是,要获得影印件而又不“侵犯隐私权”,调查者需得到上级的批准。单单就是这样一个简单的例行公事程序,调查者居然等了整整3个月!
当然,与FBI对待能源部“间谍”报告的态度相比,这种“工作拖沓”的陋习简直不足挂齿。能源部是李文和案的始作俑者。1995年,能源部的前反情报主任诺托拉·特鲁洛克单凭一个叫“志趣相投的分析小组(KSAG)”的所谓报告,就将李文和拣出来作为审查的间谍对象,并向FBI提供了有关“李文和犯有间谍罪”的材料。但就是如此一份关系整个案件的重要“报告”,参与案件调查的官员和特工居然不屑一顾,想当然地就把“间谍罪”等59条罪名扣在了李文和的头上!
更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FBI局长路易斯·弗里赫直到1998年底才得知下属在调查一个叫做李文和的华裔科学家———此时,李文和案已经展开调查有1年多了。像1996年调查李文和“邮件封面”的命令,居然全是由他的下属一手操作的!
KSAG的所谓报告“依据”是:虽然中国近几年来核武器研制进展突飞猛进,但“中国若单凭自己核科学家的力量是根本完不成三级跳的,因此,这里必定有美国技术在助威”。台湾出生的核科学家李文和曾专门到过中国,与中国核科学家进行过研讨与交流,加之他还有“接触、下载和转移绝密情报的便利条件,完全有可能将美国最尖端的核武器技术资料透露给中国”。
就这样,这份主观臆测的报告使李文和成了诸多“怀疑对象”中的重点,FBI“毫不质疑、毫不犹豫”地接受了能源部的结论。至此,李文和案从一开始就误入了歧途。FBI在审理此案中所表现的不负责任的态度,不仅“令美国全国蒙羞”,更让人们联想到前不久FBI丢失武器、电脑乃至机密信息等内部管理不善的问题。8月13日,美国司法部终于还了李文和清白,“批评”美国联邦调查局玩忽职守、制造冤假错案。FBI在人们心目中的形象已经大打折扣,真正陷入了被动,谴责之声不绝于耳。(彭慧)
《人民日报.华南新闻》(2001年08月29日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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