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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深圳消息:深圳一餐厅老板因经营失败,负债累累,无奈之下竟出下策,想在某报上登广告“转让” 自己的器官,以凑钱还债,但因事属违法,报社拒绝刊登。 报社称曾收到一份刊登广告的传真,内容称广告者为一名大学毕业男子,1998年在广东与人合伙经营餐厅,生意 失败,欠债十多万,愿出售自己身体各部分器官以偿还债务。广告上附有联络电话。 这位姓陶事主说,他毕业于安徽某大学企业管理系,1993年辞工南下,在东莞常平一家工厂做企管工作,后又承 包一间同乡开的诊所,四年赚了二十多万元。1998年他听朋友的劝说开了一间餐厅,部分资金是向人借来的。现在借钱给 他的朋友经济也出现困难,一再催他还钱。可是,餐厅的经营状况不佳,加上陶某没有工作的妻子又患上肺癌,医疗费没有着 落,四岁的儿子也无人照顾。 陶某说,他从报上看到有人需要器官移植,于是想到将器官售与需要的人士。他说,要什么器官都可以,只要不致命 就行;至于价钱,只要是能帮他度过眼前难关就可以。报社记者告诉陶某,人体器官买卖是违法的,该报不能为他刊登广告, 只能劝他再另想办法。 相关报道:不还高利贷 逼人卖器官 相关报道:非法贩卖人体器官 泰国5医生被吊销执照 相关报道:我国克隆人体器官获重大突破 相关报道:英国一“恶棍”医生暗摘死亡儿童器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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