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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年仅23岁的平阳县晓坑乡晓坑村女青年陈丽珍,9个月前因家中“幸福”牌高压锅爆炸而失去左眼,至今 未讨回说法。昨天她告诉记者,她已向法院起诉,要求高压锅制造商--广州铝制品三厂赔偿损失21万余元,平阳县人民法 院已受理此案。 据介绍,去年6月9日中午,陈丽珍家人正在使用“幸福”牌高压锅,因双保险失灵而发生爆炸,锅盖被炸飞后击中 与煤气灶相距约2米的陈丽珍,致其当场血流如注。经温州医学院附属二院诊断,陈丽珍左脸裂伤、左眼炸伤、左眼球内积血 、左侧视神经挫伤、上下颌骨骨折、左侧颧弓颧骨骨折。由于伤势严重,她于去年6月25日赴上海接受治疗,至今仍留有左 侧上颌下陷、左眼失明、左眼眶外侧壁骨折、严重毁容等后果,痛苦不堪。 事发后,陈丽珍曾向平阳县消费者协会申诉。平阳消协受理后多次要求广州铝制品三厂派人前来解决,但一直未果。 陈丽珍的委托代理人蔡国庆律师认为,由于“幸福”牌高压锅存在保险失灵等质量缺陷,致使消费者身受重伤,消费 者的人身权受严重侵害,生产厂家理应承担有关责任。 陈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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