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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篇:荒唐案一波三折 杨剑昌穷追不舍擒“大亨”

http://www.sina.com.cn 2000年2月19日 07:00 南方周末

  2000年1月28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18法庭。被告席上是杨剑昌和他的律师,审判员用了不到10分钟读 完了案件审理结果:“驳回起诉。”一场历时两年、轰动全国的官司“戏剧性”地收场。

  可容纳三四十人的法庭没有一人到场旁听,原告席位空无一人,“像是‘秘密’审判,叫人不可思议,”杨剑昌说, “事先没有接到开庭通知,头天晚上法院的人打来电话说,叫我‘去一趟’。”这个官司以往每次开庭,都有大批记者到场。

  1998年2月,因为与自称是“爱国港商”的彭海怀有关的几桩骗案被捅破,彭以其深圳市泰明国贸商场有限公司 的名义,状告深圳市罗湖区消费者委员会干部杨剑昌名誉侵权,要求杨个人赔偿1734万元,创下建国以来个人被索赔的最 高记录。

  两年后,市中院认定原告“不具备法人资格,其以法人名义提起本案诉讼不符合法律规定”。

  一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公司”,告了杨剑昌两年;一个本来完全可以不被受理的官司,打了两年;同一个官司 ,历经一审、二审、再审时,得出3种完全不同的结论。是谁开了这样一个天大的玩笑?

  正是这起荒唐的官司,逼使杨剑昌迎战一个“在深圳很有背景”的“财团”,杨因此揭开了一个震惊高层的特大诈骗 案。杨剑昌当被告1997年4月,深圳的各大媒体登出一则广告:“本公司斥资近十亿元创立了总面积近28000平方米 的一流超巨型购物天堂----泰明国贸广场”向外招租。“泰明国贸”向租户承诺第一年免租金,第二年起每平方米月租1 00元。这相当于同一地段旺铺租价的十分之一。

  几天后,出现了千人通宵排队抢要租铺登记表的奇观。

  此时,一位当地的商人意外发现,在泰明国贸广场招租的主要人物谢锦福(先后化名:张东、谢健、谢伟健、何新、 杨勇)和蒋良荣,竟是自1994年来,在广州、深圳共策划多起招生诈骗、商铺出租诈骗的主角,这位商人向罗湖区消委会 作了举报。

  杨剑昌接报后,感到事态严重,很快向深圳市委、市政府信访部门做了汇报。此事尚未公开,1997年8月中旬, 由谢锦福、蒋良荣等人同时策划的“泰明国贸商场招租”、宝华楼招租、粤民百货事件终于爆发。先后有200多名消费者投 诉“粤民百货”、80多名租户投诉“泰明国贸”欺诈行为。

  杨剑昌再也按捺不住。经过一个星期的深入调查,他连夜写了一份《关于深圳泰明国贸商场极大欺诈案调查报告》, 交给了深圳市五套班子。

  调查结果让人触目惊心:“泰明”与其控股的“粤民百货”共涉嫌欺骗钱财1-2亿元之巨。

  奇怪的是,彭海怀一伙很快就拿到杨给市里写的报告。这些人一方面通过关系向杨剑昌施加压力,另一方面又托人传 话,说只要杨不再写报告、搞调查,愿意给500万元钱。杨严辞拒绝。

  1997年9月,深圳市公安局对“泰明国贸”调查后,得出“泰明国贸商场的行为尚不构成诈骗犯罪”;同期,《 中国信息报》根据杨提供的材料,发表了题为《触目惊心:深圳一则广告骗亿元》的文章。之后,“泰明”既不告报社,也不 告消委会,而是“志在必得”地将杨剑昌个人告上法庭。

  官司打开后,彭海怀开始后悔了。

  1998年2月18日,深圳市中院开庭。法庭上,杨剑昌每次讲话,旁听的人都热烈鼓掌,直到被法官制止;休庭 时,一些被骗的人拦住“泰明”的人不让走,有的抱住骗子的腿哭喊着:“还我们血汗钱。”境内外十几家媒体到现场做了采 访报道。当时,舆论一致支持杨剑昌。

  9天后,杨剑昌应邀进京领取了“保护消费者杯”奖杯,并获得中国消费者协会颁发的5000元奖金,中消协秘书 长杨竖昆明确表示支持杨剑昌的正义行为。此后,杨剑昌在此案中的表现及其多年来护法维权的事迹传遍全国。

  彭海怀坐不住了,不断托人捎信,希望杨能“和解”,这反而使老杨坚守其一贯的秉性:看不惯的事就要管,管就要 管到底。

  官司起波折

  1998年7月,在“泰明”一案中曾任副总经理的谢锦福等人,又在深圳策划了其行骗生涯中的第9次商业诈骗: “深圳广客隆”骗案,这个拥有多个不同姓名和身份证的骗子在21天内成功卷走3000多万元。手法与“粤民百货”案一 模一样:注册一个假公司,租用别人的场地,对外则称是自己的物业;一只手向供货商要货,另一只手向租户和消费者要钱, 钱到手后,溜之大吉。“广客隆”案尤为特别的是,开业前13天,深圳市宝安区政府有关部门已在调查“广客隆”涉嫌诈骗 ,但宝安区某局副局长亲自出面“协调”,一些政府官员在大会上拍胸脯为谢锦福等人“担保”。案发后,一位官员对此还振 振有辞:“当初这样做,是为了维护安定团结。”

  另一方的杨剑昌,1998年7月突然接到通知:他已被下岗分流,因为他不是公务员。广东和北京的媒体纷纷为老 杨打抱不平。事后,深圳市工商局解释说,纯属误会。

  1998年9月11日,深圳市中院一审驳回原告“泰明”起诉。一审认定杨剑昌的行为不构成名誉侵权,并查明原 告“泰明”公司虚假验资和虚假注册资本的事实。此时媒体一片欢呼。但彭似乎很有把握,当即表示要上诉。

  1998年11月,杨剑昌的调查取得重大进展:彭的11家公司无注册资金、无经营活动场地、无营业收入,却互 为股东、相互担保。杨向深圳市工商局打了报告,市工商局当即成立了专案组。当年12月,深圳市工商局的人员到彭海怀的 地产开发(深圳)有限公司进行调查时,发现了21家公司的财务专用章放在同一个抽屉里,这是彭开皮包公司最有力的证据 。这时,数十名不明身份的人聚集现场,以种种方式威胁执法人员。一直还在电话中自称人在香港的彭海怀,突然带着一批保 安赶到现场,对着工商局的人说:“你们无权调查,我刚和省领导某某吃过饭,谁查我,我就让你们陷进去!”

  后来,彭海怀以省政协委员的名义,联络了几个港澳人士和政协委员,控告“深圳工商部门例行检查为名,刁难迫害 企业正常的经营活动”,这些材料不断寄到中央、省、市的有关部门。工商部门的调查工作一度中断。

  让人难以置信的事终于发生了。1999年5月13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撤销了市中院的一审判决,认为一 审主要事实不清楚,裁定发回重审。

  二审公开判决后,彭海怀走出法院大门便热情邀请记者发布“新闻”;杨剑昌则一个人蹲在路边,默默无语。“当时 我真的无话可说。一个假公司竟有这么大的能耐。”

  二审改判的效应很快出来了。5月31日,北京一家媒体以整版的篇幅发表了署名本报通讯员的文章,题为《海之情 怀山之气魄----记泰明国际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彭海怀》;北京的另一家报纸发表了记者撰文《“杨青天”侵权还是维权 ?》,称彭海怀是“投巨资响应二次创业”,而杨剑昌是“假材料造出‘护法英雄’”;1999年5月1日,广州某报的“ 记者刘水”发表了万言长文《交锋:沉重的诉讼》,对“泰明”的问题只字未提,断言“杨剑昌采取政治欺诈手段,冒用政府 公文,强行越权介入房产租赁纠纷,制造泰明商场诈骗冤案”等。

  几篇文章见报不到一个月,1999年6月下旬,彭海怀、彭海生及几名干将携款潜逃,所有谎言不攻自破。

  “亿万富翁”的发家奥秘

  彭海怀,今年37岁,广东紫金县人,1990年前是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支行下属机构一信贷股股长。出逃前为广 东省政协委员、广东省海外联谊会副会长、中国高级检察官教育基金会理事、深圳市警察基金会名誉副会长、深圳市罗湖区政 协委员,等等。如果没有杨剑昌不停地呼喊、奔走,彭今天有可能仍然是一位“成功人士”。

  “过去的骗子是先骗钱,再捞政治资本;现在的骗子是先捞政治资本,就可以肆无忌惮地骗钱。”深圳市一位官员在 说到彭海怀事件时,曾对记者如是说。

  1997年3月,彭海怀以“香港商人”(后经有关部门查实:彭从未办理过迁移境外的手续)的身份,当上了深圳 市罗湖区政协委员;“泰明”事件爆发前夕,彭捐150万元给深圳市警察基金会,当上了该会的名誉副会长;深圳一家媒体 报道说,1997年间彭先后给中国高级检察官教育基金会、北京的教育机构、体育比赛等捐资300多万元。

  1998年1日,彭海怀因为有“较强的公益事业心”,经有关部门推荐,如愿当上了广东省政协委员。

  经过一年多的调查,今年1月中旬,深圳市工商局的专案组,终于查明这位“亿万富翁”的发家史:从1993年4 月至1997年7月,彭和他的弟弟彭海生等人采取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假验资报告、假银行进帐单和重复注册等手段,先后 注册23家公司,累计虚假出资及抽逃资金数额折合人民币6-612亿元;23家公司除“海怀房地产开发(深圳)有限公 司”外,其余22家公司已查无下落,无实际经营。

  彭海怀玩了这么多“猫腻”,目的是在骗取银行贷款。例如,1997年,以彭海怀为法定代表人的香港恒基企业有 限公司与以彭海生为法定代表人的深圳盛平实业有限公司签订虚假的进口大理石外贸合同,由盛平公司申请信用证后,用信用 证向深圳某银行申请贷款,仅此一次就贷到了4299万美元,而这些公司如今早已人去楼空。

  1999年7月,国家审计署驻深圳特派员审计发现,彭氏兄弟骗取银行资金达6-54亿元人民币。此后,媒体陆 续披露的彭氏兄弟骗取银行资金的数额不断上涨。

  杨剑昌多次到相关银行询问。据他粗略统计,彭氏兄弟在多家银行的骗贷及拖欠银行利息相加,折合人民币将近20 亿元。

  今年1月下旬,本报记者就此事赴深圳采访时,有关部门对彭海怀一伙骗贷一事,讳莫如深。

  ----工商银行深圳市支行,彭氏兄弟曾是该行的信贷员。该行一位负责人说:“不清楚,可能有几个亿吧。”

  ----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办公室一位负责人直接了当:“其他事情欢迎采访,这件事无可奉告。”

  ----深圳发展银行:“我们是上市银行,这些数字不方便向外面公布。”

  去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保卫处曾发出通知,要求深圳市各国内银行调查泰明系列公司(在深圳注册有2 8家、香港4家公司)的融资情况,并上报市人行。但该行办公室一位官员称,当时是协助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调查的,具体数 字“记不清了”。

  一位国企老总对本报记者说:“我们去贷款哪怕只是十万元,银行都要左卡右卡,彭海怀他们去就能贷到天文数字, 不可思议。”

  1999年7月中旬,深圳市公安局成立了“408”专案组,将彭海怀一伙涉嫌偷税、信用证诈骗和虚报注册资本 三案并案侦察。1999年9月24日,深圳市检察院批准逮捕彭海怀,但彭氏兄弟在此3个月前已“神秘”失踪,至今在逃 。有关部门查封了彭的财产,所剩资产折合人民币约有1-8亿元。

  本报记者最近在深圳调查时发现,彭海怀唯一有实际经营活动的“海怀房地产开发(深圳)有限公司”也在骗,而受 骗的竟是当地的政府。

  泰明广场,占地23000多平方米,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布吉镇的深惠公路旁,这是彭海怀在深圳最大的一项工程。 然而,彭海怀照样能够靠它来骗钱。

  原来,早在1996年10月,彭与龙岗区国土局、布吉镇政府签订了一项代资开发协议。协议规定,布吉镇政府将 23571-9平方米的土地卖给彭,当时核定的地价款为7589万元,彭只要替政府修布吉-沙湾公路的其中一段,长约 2-12公里,即可充抵地价款中的4756-69万元。但彭海怀至今也没有拿出一分钱去修路,7000多万元的地价款 只付了2000多万元后再也没有下文。据龙岗区房地产交易中心透露,泰明广场的楼盖了还不到一半,就已售出230多套 商品房,彭得楼价款1-3亿元,但欠建筑公司3400多万元的工程款分文没给。更为恶劣的是,彭眼见楼盘不好卖,便发 动他的家族搞内部认购,交出三成首期,到银行办理按揭后,可得7成楼款,净赚40%。

  彭海怀逃跑后,“泰明广场”被迫停工。今年1月,布吉镇政府告上法庭,要求彭海怀赔偿修公路的工程款总计47 88万元。

  据一位业内人士估算,仅“泰明广场”一项,彭海怀起码卷走了几千万元。

  杨剑昌:只要我还有一口气……

  一个消委会的小干部,斗跑了一个在社会上有身份、有地位的“大亨”,许多人听了杨剑昌的故事,都为他的执著唏 嘘不已。

  两年间,杨剑昌心力交瘁,3次住院,如今每天要靠药物支撑身体。他和家人多次受到恐吓、威胁,有人扬言要花钱 买他的人头;揭发“泰明”一事,惹了两起官司,8次坐在被告席上。杨把上级颁发的奖金捐给“希望工程”,自己每月20 00元的薪水,要供养两个上学的孩子,还有下岗多年的妻子……这两年,他用了7个月的时间,对受骗的消费者、租户、企 业进行全面调查,掌握了彭一伙多年来在社会上行骗2-6亿元(含商业诈骗)的事实;

  在深圳市工商局调查的基础上,杨另查出彭氏兄弟注册的“正开实业(深圳)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涉嫌虚假注资 2-55亿元人民币,彭涉嫌虚假出资的总金额已达9亿元之多;

  杨剑昌走访深圳的宝安、蛇口、福田等税务部门,查到彭的两个公司共偷税1000多万元,深圳市地税局将案子移 交给公安机关后,现已抓获除彭海怀外的7名犯罪嫌疑人。

  两年来,杨先后写了10多次专项报告,向中央、省、市领导及有关部门寄出了上千份材料,“办公室的复印机是1 996年买的,和彭海怀-伙干上以后,光复印纸已经用了10来万张”,他的文件柜台有一半是彭海怀的种种材料,11个 专袋,堆起来有-米高。

  两年来,老杨有许多事想不通。“我告别人没有用,人家一告我就灵。一个假公司,骗子公司,告了我两年,大谈名 誉权,你说荒不荒唐?”

  “还有,我给上面寄材料,彭海怀也以政协委员的名义给上面打报告,说我是媒体造出的假英雄、迫害企业的正当经 营。深圳个别官员甚至公开批评我,说我破坏了深圳的投资环境。”

  “早在1998年9月,市工商局将泰明国贸商场有限公司涉嫌虚假注资案移交给了公安部门,1999年4月,市 地税局将彭的公司涉嫌偷税案移交给了市公安局,但彭海怀等主要犯罪嫌疑人仍能够携款潜逃,有没有人给他们通风报信?”

  有人说,两年来,杨剑昌是在单打独斗,其实不然。

  1999年3月15日,全国人大常委黄玉章在北京京西宾馆听了杨剑昌3个小时的汇报。后来,杨给黄玉章委员寄 去的材料,经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转呈李鹏委员长、朱槠基总理等中央领导。有关领导作出批示后,加速这个案子的查 处。

  曾定石,原广东省副省长、广东省人大常委副主任。今年已80高龄,离休后仍担任广东省消委会名誉会长,他始终 关注杨剑昌被告案的进展。1998年5月,曾老看到报纸上对杨的报道有两种完全不同的意见,便私下了解了杨剑昌的一些 情况。曾老说:“杨剑昌为群众办好事,反而被推上被告席,应该正面支持他。”

  曾定石为此专门撰写了《从深圳杨剑昌被诉案想到的……》,发表在广州的《消费者权益》杂志,“文章发表后,我 继续找了省里和深圳一些领导,目的是起促进、推动作用,引起有关领导和部门的重视。”

  两年间,曾定石6次约见杨剑昌,鼓励他,帮助他。曾老对本报记者说:“目前,只能说杨已取得阶段性胜利。必须 将彭氏兄弟一伙绳之以法,彻底清算。也希望拔出萝卜带出泥,惩腐恶,扬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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