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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5月26日,省会郑州。 当晚9时许,郑州市公安局金水分局数名公安民警,面对罪恶的枪口,前仆后继,勇斗狂徒。3名忠诚的人民卫士倒 在了血泊之中。 省会郑州市民永远记住了这一天。长歌当哭,痛别英雄。人们以最隆重的方式痛悼3位烈士的英灵…… 制造血案的杀人恶魔李久五、张增峰、李少林,时隔不久就被正义的子弹结束了罪恶的生命。然而,令人始料不及的 是,此案的元凶李久五竟是假释出狱不久的服刑犯。 是正常假释,还是有人徇私枉法,放虎归山?“5.26”袭警血案发生后,检察机关即对此展开调查,很快发现了 一些疑点,并上报省委政法委。省委领导据此作出指示,要求检察机关查明凶犯李久五服刑时的表现,查清假释背后有无违法 犯罪问题。 于是,大墙内的"假释"黑幕被慢慢揭开-- 拔出萝卜带出泥 河南省第三监狱在禹州市,是省劳改局直辖的五座监狱中的一个,狱中关押着我省刑期在10年以上的重刑犯。 1989年8月23日,从信阳来的一辆囚车呼啸而至,停在了三监狱的大门口。从囚车里押出一个身体粗壮、年纪 轻轻的犯人。他,就是集抢劫、盗窃、伤害等罪名于一身的李久五。 李久五入狱后表现如何?狱内的档案显示:李久五认真服刑,服从管教,积极参加劳动,遵守狱规狱纪,个人修养较 好。自1992年以后表现一直较好,从无喝酒、赌博、打架等违规抗改行为。但耐人寻味的是,李久五余刑较长,不属优先 呈报假释的对象。 禹州市检察院很快接到了上级检察机关交办此案的指令。受命后,海德民检察长亲自挂帅,驻省三监狱检察室全体检 察官及其他科室技侦骨干组成专案组,全力查办此案。从档案中,检察官们看不出任何破绽,找狱方调查,也都说李久五假释 没有任何问题。但李久五的假释距“5.26”这样的恶性袭警案仅仅几个月,这难道纯属偶然的巧合吗?李久五作案如此凶 残,难道他在狱中果真表现得那么老实吗?检察官们陷入了沉思:李久五的个人档案会不会被做了手脚,如果是这样的话,那 就必须另辟蹊径,从狱方关于李久五的所有相关记载中去查找蛛丝马迹。 事不宜迟!李久五入狱10年,调换了5个监区,要从这卷帙浩繁的记载中寻觅到违规违纪的马脚谈何容易。“查! ”一声令下,专案组全体检察官们一头钻进了几尺厚的纸堆中。当检察官翻到1996年7月份的台账时,寥寥数字赫然跳进 了眼帘:1996年7月3日,李久五一次被罚表现分20分。但从台账记载上却看不出李久五何以被罚。办案人员心中顿生 疑窦:犯人被罚20分,就意味着有严重违规行为。从被罚分值可以断定李久五在1996年7月3日很可能被处关过禁闭, 而按该监狱文件规定:“半年以来出现严重违规受记过、禁闭以上处分的不予呈办减刑、假释。”可李却于1997年1月1 5日被减刑1年半。检察官们觉得其中必有蹊跷。 李久五被罚20分,肯定有罚分通知单,关禁闭也应有禁闭手续。然而李久五的个人档案中什么也没有。那么,这一 串手续都到哪儿去了呢?苗长伟,很快跃入了办案人员的视线。他是李久五原所在监区的管教干警,正是他填报了李久五的减 刑材料并呈报监狱狱政科的。但当检察官找到他时,他却一口咬定从没见过李久五的罚分通知单,也不知道李久五被处罚关过 禁闭。记载犯人思想改造、劳动改造情况的监狱"双改办"也没有记载,众干警三缄其口。这个神秘的禁闭手续难道不翼而飞 了? 晚上,专案组在与苗长伟同队的一名管教干部座谈时,提及他们监区办公室曾经搬过一次家,两三年以前的废旧文件 、书籍什么的好像都放在一间小屋子里面了。神秘的罚单会不会在这旧纸堆里? 50多岁的检察官王杜章钻进这间阴暗的小屋,整整扒了6个多小时,突然,他发涩的眼睛猛地一亮:1996年7 月3日,李久五因无故殴打同监犯人被罚表现分20分,这不正是罚分通知单吗?这,更证明了李久五被关过禁闭。 可是,禁闭手续又在哪儿呢?要知道,禁闭手续是查证违法减刑的突破口,没有这原始的铁证,就很难揭开减刑黑幕 。享有"侦查能手"美誉、从事反贪工作多年禹州市检察院驻狱检察室主任陈万年决定发动监狱全体干警配合查找那张禁闭手 续。于是,侦破此案中的一个关键性座谈会在禹州宾馆二楼会议室召开,参加会议的除了省检察院和许昌市检察院的检察官及 专案组成员外,三监狱有关人员全部参加了这个座谈会。会上,禹州市检察院驻狱检察室主任陈万年严肃宣布了"最后通牒" :限会后3个小时内,知情者务必提供有关线索,否则一旦查出结果,将严肃追究责任。这一着果真见效,各种信息源源不断 地反馈到专案组。大约在会后20分钟,三监狱四监区的一名干警终于在废弃文件柜的夹子里面翻到了那张禁闭手续。 信息立即传到正在禹州坐镇指挥的省检察院监所处副处长黎涛、许昌市检察院监所处处长马春记那里,他们当即指示 对苗长伟采取强制措施。当检察官把禁闭手续底联展示在苗长伟面前时,他再也无话可说了,一下子瘫倒在地上…… 揪住了狐狸的尾巴 是谁斗胆打开潘多拉的盒子,让恶狼出笼伤人呢?专案组清醒地认识到,如果不掌握铁的证据,只从狱中调查难度很 大,于是检察官驱车北上省城。在郑州市第一看守所,办案人员见到了正在这里羁押待审的李久五。见到检察官,李久五满怀 敌意,一句话也不说。检察官并不心急,给他一些火腿肠和面包,等他狼吞虎咽一番后,又点上一只香烟。许久,自知罪孽深 重的李久五打破了沉默,“你们有啥事就直问吧!” “1998年上半年假释你符合条件吗?” “不符合。” “咋不符合?” “我经常在狱中喝酒、赌博、打架,表现不好,再说我的余刑还有3年零5个月。” “那你又是咋假释出去的?” “1998年上半年开始拉关系,我先找到二分监区分监区长邹士林,直接给他钱,他不要。我就给信阳老乡余东民 4600元钱,让他找邹士林活动假释……” 李久五假释背后的黑幕终于初见端倪。然而,检察官们并不感到十分轻松。“5.26”袭警案轰动这么大,余、邹 二人不可能没有警觉,要想同时突破二人防线,真是难上加难,只有避实就虚攻其不备,才能进而攻破堡垒。 余东民,29岁,三监狱仓库保管员。邹士林,43岁,四监区二分监区分监区长。二人并无直接关系,只因私利私 情而蝇营苟狗。余东民在法律攻势下会有自保心理,可能认为自己没有权直接经办假释,只是从中牵线搭桥,没有什么大的错 误。而邹士林亲自主办此事,而且又是阅历丰富的司法干部,很清楚自己行为的严重后果。于是,专案组决定首先拿余东民“ 开刀”!一开始,余百般抵赖,检察官向他晓以利害,指出此案的严重后果。在强大的政策攻势下,余东民最终交代了自己收 受李久五4600元现金,多次找邹士林请客送礼活动的事实,还供述了送给邹1300元现金,并与邹一起到狱政科科长家 送礼的整个经过。检察官乘胜追击,最后余又把与邹订立攻守同盟的详情和盘托出。 检察官们就怎样“对付”邹士林进行了缜密的部署。为避免打草惊蛇,他们没有急于接触邹士林,而把主要力量放在 突破外围收集证据上。在证据上堵死了邹翻供、拒供的各种可能,从旁证上锁定了李久五、余东民、邹士林之间的“链条”关 系。又据余证言,检察官们还掌握了余宴请邹时在场的两名同监区干部提供的重要证据。此时,检察官们已胸有成竹。 邹士林被“带”到了讯问室,此时的他仍是“器宇轩昂”,显然是有备而来。当检察官问他对“5.26”袭警案主 凶李久五从三监狱被假释出去有何感想时,他回答,李久五重新犯罪与假释并无直接关系。 “李久五假释前夕有没有违规行为?” “没有!” “你为李久五的假释活动过没有?” 他也矢口否认,检察官问及他与余东民之间的关系时,他振振有词地说:"不错,余东民找过我,但我没答应,也没 得到啥好处。"他还自作聪明地说:"李久五曾当面对我说他放有几千块钱,想给我,让活动假释,我都当面回绝了,李久五 假释符合条件。办案人员迅即“揪”住尾巴问:“真有这回事吗?”“有,那是我下狱巡查时他偷偷拉住我说的。” 这恰恰证实,邹明知李久五私藏现金,属于严重违纪行为,应及时向狱方报告,采取措施。邹士林终于露出了狐狸尾 巴。这时他也自知说漏了嘴,就再也不说话了。 在检察官们凌厉的攻势面前,邹士林还对与余订立攻守同盟抱有幻想,检察官们不失时机地抛出余东民、李久五的笔 录及固定的旁证、再生证据,并告知余东民已被刑事拘留。邹的精神防线彻底崩溃了。至此,李久五假释背后的真面目昭然若 揭。 徇私枉法放虎归山 省三监狱常年关押着几千名犯人,每年按一定比例对犯人进行减刑假释,假释的比例更是微乎其微,只有那些“认真 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犯人才有幸得到假释的机会,而考查填报减刑假释材料 的关键就在于管教干部。 来到三监狱,李久五不是在此认真改造,洗心革面,而是时刻伺机早日“飞”出去,重操“旧业”。他把目光盯在了 年轻管教干部苗长伟身上。 苗长伟1995年7月从省劳改警校毕业后,被分配到省三监狱四大队,是李久五所在四大队的管教干部。李久五看 准了苗年轻,阅历较浅,容易受诱惑。于是,就时常与苗套近乎,渐渐地两人混熟了,交上了“朋友”。 1996年10月,李久五被调到直四队服刑改造,不久,苗长伟也调到直四队任管教干部。在1996年12月份 整理、审查、填报犯人减刑材料时,苗故意隐瞒李久五在四大队殴打他犯致肋部受伤被关禁闭的事实,并把缺少了禁闭手续的 李久五的减刑材料呈报上去,导致1997年1月15日李久五被违法减刑一年半。此次减刑为李久五1998年上半年假释 创造了有利条件。因为如果李久五这次没有被减刑,那么该犯的减刑就要顺延到1997年8月,而1998年上半年研究假 释的时间是在6月23日,这样减刑与假释之间的时间间隔就不够一年,按规定李久五在1998年上半年就不能呈报假释了 。 1998年四五月份,当又一批减刑假释名额的消息传入李久五的耳中时,他不由得一阵窃喜。然而,他在狱中经常 打架、赌博、喝酒,表现很差,加之自己的余刑还有三年零五个月,这次上半年假释肯定不会有他。他不由得心急如焚,赶忙 捎信让其弟李少林无论想啥法也要搞来几千块钱,说要活动假释。李少林前来探监时,偷偷将5000元钱交给其兄李久五( 据李少林供述,那5000块钱,是他探监时一路偷抢来的)。李久五趁管教干部不注意,将钱掖进腰里,趁上厕所之际把现 金私藏起来,于是,他就把目光盯在了有假释大权的邹士林身上。 李久五第一次直接要给邹士林一笔钱,被邹士林回绝了。精于此道的李久五看出了“名堂”,虽然邹士林当时没有应 承,但也没有搜查没收现金。 现年29岁的余东民是仓库保管员,他原籍信阳县。1996年10月,李久五调直四队服刑改造时,颇有心计的李 久五“嗅”到了余是信阳同乡时,隔三岔五为余干些活,打个杂,久而久之,两人的关系就很好了。当余接过李久五的360 0元钱时,满口答应一定要打通关节,帮他假释出去。余找到邹,邹说:李久五在狱内表现不好,余刑还有三年零五个月,咋 排队他也挨不上假释的边。余东民自然心领神会,多次邀邹吃喝并给邹送去近千元的烟酒礼品。而邹士林对于余给的600元 现金也嫌少,给余一张所谓活动送礼购物的发票,索要700元现金,这才心满意足,领着余见狱政科科长…… 1998年9月2日,李久五不无得意地走出了那禁锢他的高墙铁网--河南省第三监狱。在回信阳的路上,他就一 路偷抢,直到“5.26”案发被擒。 假释案引发的思考 “5.26”袭警血案通过省会多家媒体的报道,迅速传遍了中原大地的各个角落。河南省第三监狱震动更大,因为 “5.26”的主凶李久五、张增峰就是不久前从该监狱同时假释出狱的犯人。 案发后不久,三监狱党委非常重视,立即组织调查组对李久五、张增峰二犯的改造表现及减刑、假释的呈报工作进行 了调查核实。调查人员包括三监狱的狱侦科长、教育科长、狱政科副科长、纪检委副书记等人。他们通过查阅档案和台账、与 干警座谈、与犯人座谈、与干警和犯人个别谈话等方式迅速展开了调查,并将调查报告呈报到了省监狱管理局、省检察院及许 昌市检察院的监所部门。这份报告较为详尽地显示了李久五在三监狱服刑期间各个方面的表现: 认罪服法方面:李犯自入狱后能够认罪服法,接受改造,没有不认罪言论和抗改行为,没有写过申诉材料。遵规守纪 方面:……曾有轻微违规行为,如做小锅饭,与同监犯人吵嘴等,1992年以后表现一直很好,从无喝酒、赌博、打架等违 规抗改行为…… 调查报告还详尽地记载了李久五3次被减刑、多次被记功和最后被假释的情况。 当检察机关查明事实真相后,记者在河南省三监狱采访时见到了当时参与调查并草拟这份调查报告的三监狱有关工作 人员。他们承认,这份调查由于时间仓促、有关当事人隐瞒事实真相等原因,没能真实地反映事情的本来面目,事实证明三监 狱的个别管教干部在李久五减刑、假释事件中确实做了手脚。 在禹州看守所,记者见到了昔日管教犯人今日却成为阶下囚的邹士林和余东民。“我们不是为了钱,尽管我们的家庭 经济条件不算太好,但那点钱又能算得了什么?我们吃亏就吃亏在一个人情上,没有过人情关,面子关。”狱中的邹、余几乎 异口同声…… 这起假释案暴露出的问题也引起了监狱方面的反思。第三监狱主管狱政的副监狱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该案尽管 发生在极个别管教干部的身上,不能代表主流,但影响极其恶劣,教训十分深刻。该案反映出个别人见利忘义、徇私枉法,有 章不循,循章不严,也暴露了在手续管理、档案交接等监狱管理方面的漏洞。 亡羊补牢,未为晚矣。三监狱的领导告诉记者,李久五假释案暴露出问题后,他们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先后下发了“ 关于吸取‘5·26’案件教训开展廉政执法和落实制度的通知”、“关于加强台账管理的规定”、“执法活动中发现问题进 行责任追究的规定”等一系列文件,旨在堵塞漏洞,强化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李久五等人最终到了该去的地方,而在李久五假释案中为虎作伥的3名管教干部也被依法查办,这真是:天网恢恢, 疏而不漏。(大河报) 相关报道: 郑州袭警案罪犯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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