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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海就本报“王海‘假打’行为”的追踪报道:,通过互联网向全国新闻媒介发出“自我辩白书”,题为-- “谍中谍” 1月5日,王海就本报及其他媒体广泛报道的“王海假打”行为向国内主要媒体通过互联网发送一封邮件:《谍中谍 --一场欺诈与反欺诈、算计与反算计的斗争》。 王海在文中说:“继1997年打击水货手机和1998年打击福建性病游医后,1999年王海又揭开了‘津成集 团’在大连、沈阳、任丘、西安、太原等地大肆制售伪劣电线的黑幕。不料与此同时,一场扑朔迷离的欺诈与反欺诈、算计与 反算计的斗争也拉开了序幕……” 文中说,“经过长达半年的艰苦调查取证,1999年11月上旬和中旬,王海在大连将售假的‘大连津成’推上了 被告席后,接着又在西安举报了‘西安津成’的售假行为,并导致执法单位查扣了价值400多万元的涉嫌伪劣电线。” “正当王海准备在沈阳、太原和任丘采取进一步行动的时候,北京大海商务顾问公司联络处接到了分别从沈阳和任丘 打来的咨询电话。” “11月25日(周四)上午9时10分,河北任丘的王先生来到公司联络处,自称是一低压电器的经销商,和工作 人员谈了一些有关伪劣低压电器的情况,说有一个浙江的经销商在生产和出售伪劣电器,希望和我公司合作打假,并留下了一 个任丘的手机号码。” “当日下午15时30分,有一位操河北口音的自称低压电器厂的人来电话,询问我公司是否可以打击另外一家售假 的公司,但是对方不愿留下姓名和任何联系方法。” “11月29日上午9时30分,沈阳一位不愿告知姓名的先生来电帮朋友反映一些问题,称有一个浙江的经销商在 沈阳销售伪劣电器,冲击了他朋友的市场,想请公司提供帮助,在工作人员的一再要求下,该人留下了电话。” “11月30日16时18分,沈阳一位不知姓名的电器经销商传真了一份有关浙江一商家不正当经营低压电器的相 关资料,留下传呼号,但不愿透露其公司名称及收件人姓名,按公司规定,工作人员拒绝了他的要求。” “由于从来没有几天之内从不同地方打来电话反映同一问题的反常情况发生,工作人员特别提醒王海注意沈阳和任丘 的这两个人。” “为了搞清楚这两个人的情况,王海决定亲自接待两人。而按照公司的规定,所有业务均应该先由公司业务人员负责 与客户进行初步接洽,然后再由王海或其他负责人具体安排。” “12月1日,任丘王先生来到北京,在王海忙于接待其他客人时,公司行动处的两名工作人员先与任丘王先生进行 了几分钟的交谈。王自称是天津一家公司的经销商,公司工作人员故作热情,‘这好像是个很大的合资企业呀,他们是和哪合 资的?’王一愣:‘哎呀,这我还不太清楚。’” “王海坐过来的时候,任丘王先生示意让其他人员回避。” “‘实话实说吧,可能你也看出来了,我是津成的,我这次来是希望和您沟通一下。’任丘王先生称目前市场上电线 合格率不到10%,‘津成’产品有问题也在所难免,希望再给些时间……” 文章中称:“这种圈套王海已经见怪不怪了。王海于是将计就计,做出迫切愿意接受的样子‘真诚’地与任丘王先生 谈起了价钱,但是任丘王先生最后以请示领导为由约定继续和王海电话联系。” “与此同时,王海与沈阳的先生约定了见面时间,既然任丘王先生是‘津成’给王海设的一个‘糖衣炮弹’圈套,那 么沈阳那人又会是‘津成’耍的什么花样呢?--不仅是王海,就连大海公司的其他工作人员也想知道答案。” “12月5日,沈阳那人按照王海的建议住进了大海公司联络处对面的总参一招,经查此人登记住宿使用的名字是‘ 李长兵’。” “王海见到‘李长兵’便问了几个问题。首先王海问李是否知道关于我公司调查打击‘津成’伪劣电线的事情,李竟 然说不知道。王海调查打击‘津成’伪劣电线的事情当时(1999年11月)在电器行业引起极大震动,媒体对该事件的报 道在沈阳也能看到,一个要委托王海帮他打假的电器经销商怎么会对此毫不知情?明显是撒谎。” “第二个问题是问李知不知道沈阳有一个侦探事务所,李居然也回答不知道,侦探事务所几乎是沈阳的‘一大特产’ ,一个在沈阳做了许多年生意的人居然不知道似乎也不符合逻辑。” “第三个问题是涉及浙江那家公司的是什么产品,李竟然也回答不上来。李自称电器经销商,看来并非如此。” “接下来李的表演就更为拙劣了,居然声称自己也是卖假货的,而且卖的比浙江那家的还多。这么多年来,王海一直 在与造假的、卖假的接触,但像李这样‘坦诚’的尚属首例。其实真有卖假货的要委托王海打击卖假货的同行的话,自己在委 托王海打假期间暂停假货的销售就可以了,何必授人以柄呢?” “王海和李接触了不到半个小时就肯定了李是‘津成’的人无疑。但是王海不动声色,依然与李大谈合作,并且把李 的要求一一记录,对李的要求王海全部一口答应。同时王海也要求李首付2万元定金,李一口答应,而真正有类似业务的话总 的费用也就一两万元而已。而且自始至终王海都没有要求李出示身份证件或者经营执照、公司简介等证件资料,甚至王海连‘ 假货’的样品也‘忘了’要求李提供,但实际上大海公司如果需要和客户接洽的话,首先必须要求客户提供涉案真伪样品。” “于是王海决定将计就计,为李度身定做了一份合同,合同内容按照李的要求填上。另外,王海故意将公司合同范本 当中约定的首付调查经费改为首付报酬定金。” 当日下午,合同做好后,李突然又提出要求将李自己卖假但是王海不能打李的内容加入合同里,王海当即拒绝了这一 要求,但是口头承诺没有问题。” “1999年12月6日,李交了2万元定金后带着合同消失。王海并没有采取任何行动,只是静观其变。但若是真 正的业务,王海会在48小时之内派员赶赴涉案现场展开调查。大约20天后,李给王海打电话,要求停止合同的执行,过完 年后再说。王海认为,过完年后也就是李现身的时候。” “12月30日,任丘‘津成’的王先生突然给王海打电话,说当晚会给王海送10万元过来,王海当即安排3名调 查员在约定地点埋伏,准备在人赃并获后将其扭送执法部门。但王一直未露面。直到调查员撤离后,将近凌晨1时,任丘‘津 成’的王先生打来电话说‘不知道什么时候钱丢了’。” “12月31日,李突然打电话给王海说要到北京来玩,让王海推荐一下好玩的地方,并说自己一个人来。王海大惑 不解,一个四川人在沈阳做生意,难道没有在北京转车到沈阳的时候在北京玩过。” “2000年1月2日,李又突然打电话给王海,说1月1日已经来到北京,已经玩过了,现在马上准备回沈阳,希 望就合同问题在北京碰个面。1月2日上午11时20分左右,王海来到北京站,一见面,依旧是要求修改合同,同时李又打 电话叫了一个年轻人过来,说是李的一个朋友,也是卖假货的。但是年轻人一看就知道不是生意人,倒像一个刚出校门不久的 学生。” “当晚,王海突然打电话给李,问年轻人是何许人也,李一时语塞,说不知道年轻人在哪里做生意,也不知道年轻人 卖什么东西。其实那个年轻人就是《辽沈晚报》的记者张威。” “2000年1月4日,公司联络处接到一个来自沈阳的神秘电话,说《辽沈晚报》今天登了一篇关于王海的爆炸性 新闻。” 《谍中谍》一文认为“《辽沈晚报》的炒作破坏了王海打击‘津成’、并让‘李长兵’现身的计划。”并表示:“绝 对不可能放弃对‘津成’的继续打击和对‘李长兵’真实身份的确认。” (本文由《辽沈晚报》独家提供,其他网站如需转载、改编,需与新浪网直接联系) 相关报道: “李长兵”现身抖出真实目的 相关报道: 三商场齐心协力 “浙江王海”索赔未果 相关报道: 王海打破沉默 欲说明“事实真相” 相关报道: 王海“吃黑”法律界众说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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