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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一月二十七日电:长春市公安局日前公开处理了二十二名违法违纪的民警,曾为李洪志更改出生日期的王长学等 十五名民警被辞退,另有李春阳等七名民警分别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据悉,王长学是长春市朝阳区公安分局户籍科民警,一九九四年九月二十四日,在他担任绿园派出所教导员期间,凭 空把邪教组织“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的户口出生日期改动,由一九五二年七月七日改为一九五一年五月十三日。长春市公安 局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辞退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将王长学辞退。 李春阳是该市宽城区某派出所民警,去年十月十日,李春阳接到本所治安员电话,称有一女子在某个体旅店卖淫。李 随后来到该旅店,见一女子敲店门,便将其带到旅店审查,当该女子否认这家旅店有卖淫行为时遭到李春阳的殴打。李还用床 单撕成布条将该女子捆绑,准备带回派出所继续审查,下楼时遇到熟人说情,李便将她当场放掉。长春市公安局根据李春阳未 经请示私自办案,并随意殴打嫌疑人等违纪行为,依据有关规定决定给予其行政记过处分。 相关报道: 中国驻旧金山总领事与留学人员座谈法轮功 相关报道: 原“法轮功”骨干李健辉在深圳受审 相关报道: 浙江新昌四名上京“法轮功”练习者被押回 相关报道: 广东上演“行为戏剧”扯去邪教面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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