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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辽沈晚报》一再指称的“王海假打”事件,从1月4日见报后,至今已是沸沸扬扬。事件的实质是,一家生产电 线电缆的厂家(“津成”公司),在被王海举报其产品质量不合格并被索赔之后,在大连、西安的技监部门检测认定其产品不 合格之后,在被本报等媒体予以曝光之后,精心设套想让王海充当一个“帮造假者打击同行”的角色;《辽沈晚报》又在对“ 下套人”的背景“不知情”或曰“有协议需要保密”的情况下,隆重推出了一则自称是有可能改写中国打假史的报道。 对于公众而言,作为个人的王海的功过毁誉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作为社会良心的媒体,该不该去关注生产企业的产品 质量。 令人惊讶的是,在《辽沈晚报》精心策划的系列报道中,除了“津成”的自我辩护外,竟对其产品被技监部门屡次抽 检均认定为不合格一事只字不提;“津成”的产品质量问题也未受到切实的查处。这一切,使我们不得不去关注整个事件的来 龙去脉。 目前,“王海事件”正随着冲突双方相继声称起诉对方而迅速发展。王海有没有“假打”?“津成”设套与王海反设 套孰是孰非?“津成”产品有没有“蒙冤”? 《辽沈晚报》与“津成”有无瓜葛?双方对簿公堂的结局将如何?这是公众拭目以待真相大白的“五大悬念”。-- -编者 王海出手还击了。1月12日,他以诽谤罪起诉天津市“津成”电线电缆有限公司。前一天,王海召开情况通报会《 掀开黑幕谁是真的护假者》,矛头直指个别媒体和给“造假者”颁发荣誉称号的“官方打假者”。 同样是1月12日,《北京晨报》报道说,“津成”公司将发布王海敲诈行为的“致命证据”,并认为王海触犯了刑 法,近日会对其起诉。 上周,王海“假打”事件作为2000年第一丑闻被炒得沸沸扬扬,随着给王海下套的“李长兵”亮出“造假者”身 份,这场“假作真来真亦假”的闹剧有点演不下去了,而打假、反打假的特殊较量,还将“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地继续下去。 来龙去脉且听从头分解--- 结怨从打假开始 1999年5月,一位消费者向王海反映,大连市技术监督部门推荐的产品“津成”电线电缆质量不合格。技监部门 严禁以营利为目的推荐产品,而在王海的打假生涯中,还是第一次听说执法部门推荐的竟是不合格产品,初步核实后,他开始 对伪劣线缆进行调查,调查对象锁定“造假大户”:“津成”和“柳青”。 6月16日,王海开办的北京大海商务顾问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大海公司)调查员在大连市中山区公证处的见证下, 从“津成”和“柳青”购买了线缆样品,部分送往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检验,其余留在公证处。 7月15日,检测报告认定,所检电线全部为不合格产品。 7月25日,大海公司完成调查报告,附证据共计49页。调查报告中有证言称“免检的经过是,津成的产品在质检 所检三次都没有合格,领导让检合格,但××又怕以后担责任,所以对‘津成’的产品免检。” 11月22日,王海赴西安调查中国试飞院因“津成”不合格电线蒙受18万元损失的情况,并向工商部门举报。 12月3日,西安市工商局对“西安津成”的检测结果表明,所检电线电缆全部不合格。 从11月至12月,全国至少有9家媒体报道王海打击“津成”、“柳青”伪劣线缆,各地记者遭到威胁的消息也频 频传来。 12月3日,本报发表《“幽灵”线缆厂家大连现形》。通过记者尹鸿伟在大连、天津和河北任丘的实地调查发现, “津成”偷梁换柱,将华信技术检验有限公司颁发给“津成”任丘公司的《国际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中的“任丘”两个字“变 ”成“天津”,又将其印制在了公开宣传用的《产品价格表》上,并将同在任丘的中国建筑第七局电缆厂的设备及工人的图片 印在“津成”的宣传手册中在大连广为散发;所谓的“津成集团”并无工商注册;大连市技监局抽检认定,“津成”线缆产品 不合格,由此已取消过去给“津成”的“推荐产品”资格。 12月14日,山西《都市生活周刊》发表记者姜军旗的《“津成”瞒天过海,“柳青”借尸还魂----假冒伪劣 线缆太原现形》,2天后,山西省技术监督局主动向报社证明“津成”质量合格。 据姜军旗说,迄今,该报社已接到“津成”来人、来电威胁共计8次,姜军旗本人被“太原津成”经理于昌发警告: “我们正在和南方周末打官司,南方周末的下场就是都市生活周刊的下场,王海的下场就是你的下场,我不希望这起事件发展 成为恶性事件。”本报记者尹鸿伟也接到威胁电话“信不信把你全家都杀光”,但本报至今没有接到“津成”正面交涉,也没 有接到法院起诉通知。 故事是怎样愈演愈烈的 王海称自己的职业是“在刀尖上跳舞”,与造假者之间的尔虞我诈历经无数,而这次事态发展充满了戏剧性,他本人 也始料未及。 遭受王海打假的一连串重创之后,“津成”开始兵分两路行动。 一路是“河北任丘的王先生”(“大连津成”副经理王景刚),就在“西安“津成””线缆被查封的同时,他自称某 经销商到大海公司声称要打击造假的“浙江正泰”。另一路“李长兵”4天后登场,打电话也说要打击“浙江正泰”。如此巧 合,王海起了疑心,分析两路人马都是“津成”的人,但猜不透对方意图,便静观其变。 12月1日,任丘王先生再次来找王海,二人坐在华都饭店咖啡厅,王先生挑明了身份,表示“津成”希望沟通,留 下一个文件袋离去。王海坐在原位1个多小时没敢动,打电话叫公司来人,侦察现场确无可疑人,才打开文件袋看,是5万元 现金。 王海立刻打电话问是什么意思,“津成”说是大连官司的赔款,提出让王海撤诉,不再继续追查。此后,双方就钱的 问题多次通话,一些“电话录音”后来成了“津成”手里的“重磅炸弹”,指王海“开价40万敲诈”。对此,王海解释说, 他早知是圈套,故意表现得很迫切,目的是“将计就计”引蛇出洞,在“津成”送钱时人赃并获,将其扭送公安。 12月27日,任丘王先生突然给王海打电话,说当晚送10万元。王海立即安排3名调查员、2辆车埋伏在约定地 点,直到凌晨1:00,王先生又来电话说“钱丢了”。 对此,“津成”后来解释:“之前已向有关部门报警,希望在交钱时将王海抓获。但由于事情进行中出了些问题,有 关部门没能配合,所以也就没有把钱给王海送过去。” 与此同时,“李长兵”向王海提出在合同中写入委托人自己卖假、打假不能打到他的条款,被王海拒绝。 王海称已断定“李长兵”是“津成”的人,但想看他下一步怎么做。 12月6日,“李长兵”交了2万元定金,双方签了合同。此后直到12月25日前后,很多媒体(包括本报)接到 匿名电话,声称有“王海假打”的新闻线索出售。 12月27日终于遇到“识宝人”,“沈阳津成”经理王敏(即“李长兵”)找到辽沈晚报,双方达成协议。 1月4日,辽沈晚报推出“特别报道”《王海打假,假打?》,称“合同书的条款有门道”。就此,记者请教了《合 同法》起草者之一法学专家梁慧星教授,他认为,按《合同法》规定,这份委托合同就内容而言并没有违法。 1月5日,辽沈晚报发表“独家专访”《李长兵自述---我为啥这么干》,“李”在文中解释说:“王海是个神秘 的新闻人物,揭开他神秘面纱的人也是会出名的。” 第二天,“津成”召开新闻发布会揭开谜底,“李长兵”自我介绍:“我是沈阳“津成”电线电缆销售中心经理王敏 。”“我找到辽沈晚报,辽沈晚报对我的真实身份进行了核实,还去了我家。” 到这里,真相已经大白了,但谜底带来新的疑问----作为王海打假的对象,“津成”展开报复行动十分正常,但 作为媒体,辽沈晚报扮演的角色则耐人寻味:既然称对“李长兵”的真实身份进行了核实,为什么要帮“津成”隐瞒?辽沈晚 报与“津成”之间的协议涉及商业机密吗?为什么辽沈晚报的报道不提“津成”制假售假被打假的事实? 对此,《辽沈晚报》的张威解释:所谓“李长兵”的“真实身份”是指真实姓名、家庭住址之类,不包括职务,而“ 协议”是口头承诺,内容是为保护“李长兵” 安全,不得随意透露其“真实身份”。 记者问:“那你有没有上当受骗的感觉?” “稍微有一点。”张威承认,并说“报社通知我,从新闻发布会开始,不再接受采访。” 奇怪的是,《辽沈晚报》一方面承认事先知道“李长兵”的真实身份,另一方面却又在1月7日报道说,经过“知情 人向报社反映”才知道“李长兵”就是王敏。 1月7日,记者电话联络“津成”集团总经理王忠秋,问:“‘津成’起诉南方周末了吗?”王忠秋(简称津)犹豫 片刻说:“现在这个问题,我们不便透露。” 记:既然不便透露,为什么“津成”向很多媒体散布,说已经起诉南方周末了? 津:我们对别人可以这么讲,因为你们的报道失实、不客观公正、颠倒黑白……记:“津成”有没有造假? 津:“津成”是工商局注册的企业法人,没有冒别人的牌子,不存在造假。 记:“假”包括假冒伪劣。 津:假冒伪劣都不搀杂。 这时,电话线那边有人低声耳语,王忠秋对记者说:“这个问题不谈。”随后口气和缓些:“如果南方周末客观公正 地报道,愿意为我们挽回损失,我们可以谈。” 记:南方周末的报道一直是客观公正的,还将继续下去。 津:你既然这么说就没必要谈了,肯定没有“假”的问题。 记:“津成”的产品合格率是多少? 津:好了好了,没有必要再谈。(挂断电话)因被拒绝采访,记者委托其他报社记者就合格率问题采访王忠秋,王对 国家检测标准大加指责。 问:只要不偷工减料,怎么可能像你所说,全行业的合格率才达到5-10%? 津:国家标准与实际用户需求是有差距的。电线电缆的使用大户多是政府机构,除了靠关系外,主要是在价格上有竞 争能力。电线不像电视,你质量有问题就不出影,电线尤其在施工时需要挂大量临时线,你生产的线(就算)能用几十年,可 他房盖完了就扔了。再比如,检测时220伏电线要在水中24小时经受3500伏电压,有必要这么高的耐久力吗?降低三 分之一指标(电线电缆)能不能用?照样能用。王海就是利用这个现象打击像我们这样在用户中有好评、注重美誉度的企业。 对此,国家技术监督局标准化司有关人士对本报记者说:“这种说法根本不成立。” 1月10日凌晨,本报给《辽沈晚报》传真了采访提纲,列了6个问题,“贵报在对整个事件的客观报道及多方采访 中,是否调查过‘津成’的有关造假情况?贵报是否认为确有‘王海假打’的事……” 当日,记者打电话给《辽沈晚报》,其赵副总编表示收到传真,并说:“我们拒绝南方周末的独家采访。我们《辽沈 晚报》在适当的时候,会对读者和其它媒体发表态度。” 1月12日,《经济日报》一位资深记者告诉本报:元旦前,“津成”的王忠秋曾经人介绍找到他,他当时谈了三点 意见:“津成”如果起诉王海或南方周末报社,或是公开面对新闻单位与王海对质,那就没有问题;不赞成企业设套来搞一个 人;不赞成媒体这样来“做新闻”。元旦过后,王忠秋又来过一次,说抓王海没有抓到。没过几天,《辽沈晚报》的报道就登 出来了。 真相何时大白 事件在一步步向前发展。 1月8日,“津成”到北京市东城区工商局北新桥所投诉大海公司“超范围经营”,“在没有办理任何手续的前提下 ,私自调查我们公司的产品”。 1月11日,王海召开情况通报会还击。当天,辽沈晚报在网上推出“专项调查”----请广大网民、读者就“王 海‘假打’行为”各抒己见。 面对铺天盖地的质问,王海宣称:“我不是打假英雄,不是雷锋,不是道德楷模,但我也不是坏人,我是靠维护大家 利益获取个人利益的普通人。” 王海在情况通报会上指出,打假的高峰还在后面,因为人们普遍缺乏道德观的内在约束,以及法律强制性的外在约束 ;政府没有提供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中国消费者缺乏自我保护的维权意识。王海说:“这四个问题没有解决,很多人做坏事 自然理直气壮。” 王海认为,目前,“津成”在全国5个城市的销售网点无一被剿灭的最主要原因是:造假集团的活动能力主要依赖于 腐败这把保护伞。 记者就“免检”及“执法”存在的问题采访了国家技术监督局。得悉,国务院三令五申,该局也接连发文,1997 年就要求地方暂停搞推荐、免检,“如违反规定继续搞免检,我们一经发现,都要查处。” 然而,有关规定执行得很不理想,据分析,此类现象屡禁不止的原因主要有三:多头管理比较混乱;法律制定后没有 有效的处罚手段;包括一些协会、新闻单位、政府部门利益驱动,从企业身上搜刮钱财。 据悉,2000年开始,国家技术监督局正在起草免检产品管理办法,如果搞推荐,将由国家统一搞。 在1月11日的新闻发布会上,王海以“有这么多单位在造假、护假,我打假的职业前途很美好”作为他的结束语, 而大家都知道这件事情本身和它揭示出的问题还没有任何结束的迹象。这一切,是否能够真的在某一天水落石出,真相大白? 本报记者寿蓓蓓 相关报道: 八方读者评说“王海‘假打’” 相关报道: “津成”召开新闻发布会反戈一击 相关报道: 同一法院 王海先告津成 津成昨告王海 相关报道: 王海反戈一击诉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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