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社会新闻 > 北京晚报 > 新闻报道
 


中消协秘书长称应追究爱家超市民事责任

http://www.sina.com.cn 2000年1月10日 16:47 北京晚报

  本报广东专讯:东莞爱家超市砍下孕妇4根手指的报道,受到中国消费者协会秘书长杨竖昆的关注,他说,不管当事 人卢善辉是否是小偷,爱家超市把她的4只手指砍下,这首先是一起严重违法的恶性事件。其次,如果卢善辉是一名普通消费 者,爱家超市更侵犯了她作为消费者的许多权益,消费者在接受服务的过程中,生命财产有不受侵害的权利。

  对于经营者的立场,杨秘书长更有一番妙论:经营者在防盗中采取合法手段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我们绝对支持,但 首先,经营者应该区分小偷和消费者,小偷是去偷东西的,消费者是去消费的,不能因为自己分辨不出来而“宁可错杀一千” ,去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其二,作为超市,如果要采取超级市场这种经营方式经营,经营者就应该具备防盗及维护消费者 权益的能力,没有这个能力就别采取这种先进的经营方式。

  邱敏 胡蓉




相关报道: 广东公安厅下令缉拿“断指”凶手
相关报道: “断指事件”最新消息:“爱家”昨日被封
相关报道: 断指案新进展--爱家:她是贼 卢某:我真冤
相关报道: 东莞爱家超市“断指事件”引起公愤

相关专题:东莞孕妇断指事件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北京晚报 > 新闻报道

网站简介 | 网站导航 | 广告服务 | 中文阅读 | 联系方式 | 招聘信息 | 帮助信息

Copyright(C) 2000 sina.com, 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网